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可以吗?

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可以吗
  
  一、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可以吗
  
  公司法人代表对于公司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他享受着公司权利的同时承担着公司的义务,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可以吗?首先要明确法人资格不是财产,不能被继承.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则股权可以被继承。
  
  “法人”指的应是法定代表人,法人是一个法律名词,其为法律所拟制的人,现实中体现为依照《公司法》而形成的公司或法人单位,而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为法律认可的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了解这些后便可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人,其更改需修改公司章程且经过工商部门备案方为合法有效,因此法定代表人死亡后,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新选任并修改公司章程和备案,任何股东无权自认为法定代表人。
  
  未经全体股东同意并遵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均无权处置法人财产,否则以挪用财产罪或非法侵占财产罪定罪。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司法人变更详细流程
  
  (一)、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 (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公司法人变更是一个很复杂并且麻烦的事情,尤其又涉及到了继承的问题,但是只要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就可以减少很多麻烦。准备好相关证件,做好应该做的事情其实也不复杂,以上是有关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的问题的回答。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法证据原则简述
      民事诉讼法证据原则简述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基本内容:1,......


·退回补充侦查最长2各月吗?
      一、退回补充侦查最长2各月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


·我国最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什么?
      我国最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什么?我国最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如下内容: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


·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一、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


·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有两个方面的含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前者是,是指就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自己主张......


·注册资本大于实收资本多少是允许的?
      注册资本大于实收资本多少是允许的?注册资本大于实收资本多少年都是不允许的,因为我国《公司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了,对于实收资本是不能够大于注册的......


·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要分吗?
      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要分吗?我国很多农村,都因为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而被征用拆迁,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政府会发放一笔补偿款。这笔钱包括土地补偿......


·在这个法治社会,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加强,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得到
      在这个法治社会,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加强,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得到了极大地控制。但是,若交通事故发生,首先要通过交警对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进行责任......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是什么?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是什么?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要具备下列条件:1、当事人不存在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基于提高人口素质、避免遗传疾病的要求,以及......


·一、夫妻婚后购买的车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婚后购买的车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后购买的车算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应该属于动产,因此不受该条的限制,而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