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续签劳动合同后想辞职是否可以?

一、续签劳动合同后想辞职是否可以?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只要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是可以辞职的。
  
  
  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遵守解除预告期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通行做法。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即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这样也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化。否则,将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将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2、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本条还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了规定。试用期既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的期限,看劳动者是否具备录用条件,也是新招收职工用以考察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是否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选择期限。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劳动者对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仍有选择的权利。为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介绍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或者发现自己不适于从事该工种工作,以及存在其他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无须任何理由,可以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
  
  
  二、劳动合同到期如何续订
  
  
  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是无权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
  
  
  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另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如果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在现实中非常多,可以说是只要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面不存在着特别重大的过错,那么都是可以进行续签的,并且劳动者在续签之后想要辞职也是自由的,只需要履行,提前30天来通知用人单位这种义务就可以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样推翻司法鉴定结论?
      司法鉴定作为一种专业性的鉴定手段,其鉴定的目的就决定了鉴定结论的权威性,并且对于案件的定性和嫌疑人的判决具有重大的参考意义。而若对于鉴定结果......


·上交利润定额包干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


·2023新婚姻法房子分割办法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的,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很多离婚诉讼案件中,都和房子分割有关系,毕竟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房子是最重要的资产。我国的......


·2023拖欠工程款怎么样办
      当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


·一、法律规定遗产和债务怎么公证?
      一、法律规定遗产和债务怎么公证?1、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小区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内容
      小区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内容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检验有什么规定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检验有什么规定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检验有什么规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


·无证驾驶又酒驾的该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又酒驾的该如何处罚一、无证驾驶又酒驾的该如何处罚在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


·共有专利权的行使是怎样的
      共有专利权的行使是怎样的1、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


·民事案件开庭时间最长多久判决?
      一、民事案件开庭时间最长多久判决?  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独任审判员审理的,案件应当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以......


·驰名商标认定条件是什么?
      驰名商标认定条件是什么?(一)认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考虑下列各项因素,但并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因素为前提:(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