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时限有限制吗?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时限有限制吗?
  
  
  有限制;
  
  
  1、法律规定: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由于单位没有给你买工伤保险,你的工伤待遇社保部门不会给出,而是由单位给。所以你要注意单位是否真正给你申请办理工伤。若果单位只是拖时间,那你自己须在一年内申请。
  
  
  工伤保险的特点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
  
  
  2010年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 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统一专属工伤保险方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
  
  
  商业意外险提供的则是工作和休息时遭受的意外伤害保障,优势体现为时间、空间上的广度。比如上下班途中遭遇的意外,假如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可以由工伤赔偿,其他情况的意外伤害则不属于工伤的保障范围。
  
  
  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决定》对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了修改,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同时还规定了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赔付方面,医疗费用通常是由工伤保险先报销后,商业保险扣除已赔付部分对剩下的金额进行赔偿。身故或残疾保险金则是分别按照约定额度给付,不存在冲突现象。通常建议将商业意外险作为社保的补充和完善。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保险是要求每一个用人单位必须要给劳动者购买,主要就是能够很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申请工伤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申请,这样也会更准确,如果超过了时间,那么工伤部门可能就不会再受理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般公司法人变更原因是什么?
      一般公司法人变更原因是什么?1、为了合并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


·离婚后资产纠纷怎么解决?
      离婚后资产纠纷怎么解决?一、离婚后资产纠纷怎么解决?(一)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协议离婚的财产纠纷一般有以下情况:1、协议离婚后,一方......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审查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审查报告的内容有哪些?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报告早书写时一定要注明转移案件的管辖权的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


·年休假天数含不含双休日,有哪些规定?
      休息休假是每个劳动者的权利。每到过年,劳动者是可以休一次年假的。那么年休假天数含不含双休日,又有多少天呢?对此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下面让的我们为......


·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率标准是多少?
      为加强对房屋租赁行为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房屋租赁人征收一定的房屋租赁税。这里所说的房屋租赁税并不是一个税种,而是一类,包括房屋租赁要......


·多个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能全注销吗
      多个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能全注销吗多个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不能全注销。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私募基金内部如何运作?
      私募基金内部如何运作?私募基金内部如何运作?私募基金的运作流程如下:一、设立一个投资企业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


·劳动合同法加班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在日常工作中加班是一个难以避免的事情,加班必然会涉及到加班费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了解在《劳动合同法》中对加班的认定及加班费的发放的规定,才能......


·一、湖南省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湖南省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湖南省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院的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经......


·一、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


·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是什么
      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是什么美国是如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也因此美国的经济犯罪特别严重,尤其是洗钱,偷税等影响国家利益的犯罪屡屡出现,为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