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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相关分析
  
  对于劳动者而言,其付出劳动,必然有权获取报酬,即劳动者享有报酬索取权。虽然民法中关于无效合同的处理结果之一是返还财产,即合同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的义务,但对于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情况则应当折价补偿。劳动合同具有特殊性,即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不具有可返还性,如果受雇方单位返还报酬,显然有悖公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总之,针对目前劳动力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认定劳动合同的效力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体考量用人单位招聘条件的合法性,劳动者造假行为对签订合同的影响等,不仅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
  
  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的无效,对用人单位而言,都面临着责任和损失的承担。如果是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除给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外,还须承担一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仍应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做如下应对:
  
  1、对于拟聘用的重要岗位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提前对拟入职员工进行背景调查,而不是一味的相信员工自己的陈述。
  
  2、公司hr应当谨慎审查劳动者的相关资质和所提供的各种信息,严格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避免出现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情形。
  
  3、以《承诺书》的形式,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皆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且承诺告知的内容的真实性。
  
  4、发现有劳动合同无效情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做到程序合法。
  
  意思不真实的劳动合同即使即使订立也是无效的,法律效力也不具有。任何一方都不可能使用此合同进行法律程序或履行合同。内容违法和签字笔迹不属实都属于无效,可以根据法规判定是否侵害权益或由司法鉴定程序鉴定出。员工使用虚假合同时单位可进行诉讼,有需要可咨询本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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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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