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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风俗习惯和生活常理

按照风俗习惯和生活常理,欠钱是一定要还的,以前还有父债子偿的说法呢。就从这个角度来说,欠条是没有有效期限这个说法的,因为时间是无限的。如果是法律的视野呢?对不起,一样都是对时间没有限制。因为法律是讲事实的,一旦事实被确认下来,那么事实就是永恒不变的事实。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一问题的存在呢。追究到底,那是因为法律上有胜诉权那么一回事。那怎么理解胜诉权,一般而言呢,凡事到了需要走法律程序哪一地步,那就必须分出一个高低,谁赢谁输。那么法律是公平的,是代表着社会公正,常言道:胜败乃兵家常事。在这里也是可以适用的。那么既然双方都有机会取胜,那这一权利我们可以美曰其名为“胜诉权”。如果,一旦丧失了此权利,就意味的对方立于不败之地了。反过来,那就是说,你永远都不可能赢了。可能看到这里的读者就有所疑问了。那么这样一来,岂不是和第一段的答案有矛盾?实际上,两者是没有任何矛盾的。欠条有效期依旧是无限的,只要对方不还,那就都是有效的。但是呢,当你丧失了胜诉之权。那么仅仅意味着你在寻求法律帮助这一途径可能不灵光了,因为你是大多数还是会输的,一旦输了,那就更谈不上什么强制执行了。所以,能不能收到所借款项,完全在于借款人的态度了。各位看官,有所顿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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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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