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可以急辞吗?

一、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可以急辞吗
  
  
  可以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欺诈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故意陈述虚伪事实、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捏造假相,误导对方,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而订立合同。如用人单位夸大工资标准,劳动者使用虚假学历证件等。胁迫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暴力或其他手段,威胁、强迫对方,或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相威胁,致使对方屈服其压力,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而订立合同。如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收取保证金,抵押金不予退还等。乘人之危是指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诱骗或强迫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而订立合同,如用人单位趁劳动者生活窘迫急于找到工作之机,将劳动者的工资压得过低,与其实际劳动力价值不相符,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即以拒签劳动合同相威胁,使劳动者不得以而接受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也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通过免责条款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例如,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无效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就不得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此种情形下的免责条款,如果约定也将被认定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强制性规定是国家立法要求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的有关规定,例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抵押金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必须遵守,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或者条款没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是约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因此劳动合同的签订要符合法律规定才是具有效力的,一旦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是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也是要支付报酬的,否则双方可以请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抵押资产拍卖后多余财产的分配怎么处理?
      一、抵押资产拍卖后多余财产的分配怎么处理?应当退还处理,法院执行有抵押的房屋时,拍卖房屋所得的价款首先要偿还抵押的债务,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


·公司注册费用要多少钱以及主要流程有哪些
      公司注册费用要多少钱以及主要流程有哪些在公司注册的流程中,如核名、刻章、开户、办证等等步骤,这些流程都是缴纳一定的费用,为了在注册公司时做到......


·疫情在家办公怎么支付工资
      疫情在家办公怎么支付工资在家上班,按正常工作期间支付工资。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bai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


·一、离婚时未分割财产的分割吗?
      一、离婚时未分割财产的分割吗?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


·存单质押有什么好处,相关内容有哪些
      存单质押有什么好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存单质押有什么好处1、虽说现在年轻人凭自己的实力买房的占少数,但有点存款的还是多数。对于无车无房的年......


·刑事拘留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协从犯,犯罪......


·申诉状模板的格式内容
      申诉状模板的格式内容我们作为一个社会人员,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当中,当我们需要解决纠纷时,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判决,而对判决结果不服的人员,可......


·故意伤害眼睛失明几级伤残?
      故意伤害眼睛失明几级伤残?一、故意伤害眼睛失明几级伤残?故意伤害眼睛失明3~6级伤残,因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失明的,这样的一种状况,实际上就已......


·小孩判给女方后给男方抚养费吗
      离婚案件,除了财产问题最棘手的也就是子女归属问题和抚养费问题,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直是难点所在,有的人不知道应该如何付抚养费,是共同双方抚养......


·上海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才能备案登记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和变更都要进行登记备案,不登记备案虽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那么,上......


·被错误监视居住可以进行赔偿吗
      被错误监视居住可以进行赔偿吗?监视居住可以申请赔偿《国家赔偿法》不排除错误监视居住的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作为规范国家赔偿制度的专门性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