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果要报警非法集资怎么立案

如果要报警非法集资怎么立案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三、【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九条、《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和《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也就是说非法集资这类案件,警方到底会不会立案主要还是要看案件的具体数额决定的,不仅如此,也要看进行集资诈骗的主体究竟是个人还是集体。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的,那么就会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且处以巨额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机关作出1000以上罚款要进行听证吗?
      行政机关作出1000以上罚款要进行听证吗?一、行政机关作出1000以上罚款要进行听证吗?《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处以“较......


·合同到期扣工资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合同到期扣工资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同到期了,不辞职直接走是可以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是违法的。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


·夫妻结婚多久离婚不用退彩礼
      夫妻结婚多久离婚不用退彩礼我们发现有一些夫妻在结婚之后不久就离婚的,这样的情况下男方往往都是会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因此,现实中就有人在问了,......


·怀孕后发现老公有外遇可以提出离婚吗
      怀孕期间的女人总是很敏感的,而正是因为敏感才能发现一些平时发现不了的问题,如老公有外遇、出轨。那要是女方在怀孕后发现老公有外遇的话,这种情况......


·有哪些人不能成为监护人
      哪些人不能成为监护人监护人既为保护被监护人而设,自然须具备相当能力,故监护人的资格是确定监护人是否胜任监护职务的重要问题,它关系到被监护人的......


·诉讼时效届满声明书的格式是什么
      一、诉讼时效届满声明书的格式是什么?声明书的格式:声明书致:声明书内容:特此声明!声明人:(盖公章)年月日二、诉讼时效......


·2023年 河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或者企业为了进一步的发展,有的时候需要集体或者个人以及国有的土地进行开发,那么在进行征地的同时,为了保障人们的权利,会根据土地的情况给予......


·责任认定书对方不赔钱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判定双方的责任。责任认定以后,负主要责任的,当事人需要承担该负的责任;负次要责任的,当事人也需......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没有著作权就没有创造力,可见著作权的重要性,但是侵犯著作权行为时有发生,那么侵权著作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具体......


·合同诈骗认定情形有几种?
      合同诈骗认定情形有几种?一、合同诈骗认定情形有几种?合同诈骗的认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


·一、发生遗产纠纷用请律师吗?
      一、发生遗产纠纷用请律师吗?如果你自己有能力可以不请律师。法律不强行要求必须请。但是,法律问题非常专业,非专业人士很难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利。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