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女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女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相关知识:离婚赔偿法律条件:(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 赔偿诉讼。夫妻双方生活在一起时肯定会产生很多共同财产,正常的离婚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可是如果是因一方过错而导致的离婚,那么过错方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以示作为补偿,或者可以要求精神补偿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企业如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
      一、企业如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的情况包括: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驾驶人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驾驶人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怎么处罚?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


·涉毒案件主犯与从犯一般差几年
      主犯与从犯之间量刑差距小的可能只有几个月,量刑差距大的可能达到三年、五年甚至还要多,具体的还需要根据实际案情而定。《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


·诉讼时效中断盖章是必须的吗?
      诉讼时效中断盖章是必须的吗?诉讼时效中断盖章并不是必须的,若证据有不足,可结合诉讼中止情形,如不可抗力;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


·爷爷奶奶没了孙子有继承权吗
      爷爷奶奶没了孙子有继承权吗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


·没有结婚证抚养权归谁,怎么处理抚养权
      虽然男女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就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的是同居关系,而我国对这样的关系也是不提供保护的,但此时如果生育了子女的话,则子女的合法利益还......


·民事诉讼中的审判人员?
      民事诉讼中的审判人员有哪些一、民事诉讼中的审判人员有哪些1、法院方面: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2、原告方面:原告、原告......


·司法鉴定的瘢痕认定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的瘢痕认定是怎样的一、司法鉴定的瘢痕认定是怎样的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


·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
      一、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


·二婚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东西
      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备材料:(一)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