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侵权处理方式具体是什么

商标侵权处理方式具体是什么任何人都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一般侵权案件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涉外案或大案由地级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侵权人所在地,是指侵权人住所、居所所在的 地方。商标应当算一家企业的无形资产,是这家企业专有的。商标权也是指每家企业自己的商标的特有权力。对一家企业来说商标是企业的很重要的财产,可以算作企业的代表。然而有些企业就高度山寨着大企业的商标买东西。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的侵权,有关的当事人在问题的解决上会被处理,但是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结合案件本身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分析,这样才会有利于自己权益保障,以及有关部门的有效的解决,所以自己在此类问题的处理中一定要积极的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羁押期限和审理期限的区别有什么?
      羁押期限和审理期限的区别有什么?一、定义不同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羁押期限明确......


·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由于我国近年来征地拆迁的数量巨大,所以也有许多人获得了安置房,但是随之而来也有许多问题,例如安置房的买卖问题,您都知道安置房在买卖上有许多限......


·价格垄断归哪个部门管?
      价格垄断归哪个部门管?在经济市场中,有很多经营者为了谋取暴力,不择手段进行价格垄断,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


·审查起诉阶段还能取保吗?
      审查起诉阶段还能取保吗?一、审查起诉阶段还能取保吗?刑事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还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提起......


·重婚中的被害人都有哪些
      重婚中的被害人都有哪些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


·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在夫妻想要离婚的时候,不管选择的是协议方式还是诉讼方式,此时若不能满足规定的离婚条件,那么最后都是无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而我国规定的诉讼离婚......


·法院判缓刑家属要准备什么
      法院判缓刑家属要准备什么一、法院判缓刑家属要准备什么?判缓刑不需要家属准备什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


·佛山醉驾新规有哪些?
      佛山醉驾新规有哪些?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将......


·欠债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欠债不还是否构成犯罪一、欠债不还是否构成犯罪欠债不还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方面的纠纷,并不涉及刑事责任,因此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如果因为欠债不还而......


·《民法典》第1061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民法典》第1061条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二、《民法典》婚姻编全文......


·风电项目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
      风电项目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土地的征收在我国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行为。当然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是需要相关的人员进行配合的,比如说被征收者当然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