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董事长和总经理有什么不同,怎么区分?

产生的方式不同:董事长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产生由董事会任命一个公司,真正的主人是股东,但是股东往往是投资人,他们需要一些由相关专业背景的人来帮忙管理公司,于是就成立了董事会。董事会作为一个执行组织,需要有自己的领导人,就是董事长。董事长的选举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毕竟选出来的董事长要带领整个董事会行使执行权,权力很大,所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选出来之后还要给股东大会过目,要经过股东大会。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管,主要任务就是去落实董事会的决定,所以由董事会直接任命。决定其报酬的主体不同:董事长由股东会决定、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秉着“谁选出来的,就对谁负责”的原则,董事长不仅要对董事会负责,还要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和股东会一对比那就是执行权和所有权的对比,当然是股东会的所有权比较大,所以董事长每月的工资多少就由股东会说了算。总经理是由董事会选出来的,理应为董事会负责,所以工资也是由董事会说了算。二、权限不同:董事长组织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策,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一间公司,越高位的组织需要做越大方向的规划。所以,大的发展方向通常都由股东会来决定,比如说公司的经营理念是什么呀、公司主打产品主打的方向是什么呀;股东会决定了方向之后就轮到董事会按照这个方向去制定经营计划了,为了达到股东会制定的目标,董事会先会计划今年总共要赚多少钱、然后计划一个个的项目来完成年度指标,把各个项目详细地分配到每个部门的总经理身上;接着总经理就拿着这些项目开始组织其下设部门的部长讨论如何开展工作了。三、二者最大的区别1、董事长是在董事会的层面发挥作用,职权更务虚,一般是参与制定公司的战略,作为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强势的董事长也常常会“越权”,一竿子插到底。具体职权如何,根据公司法和章程及议事规则来确定。2、董事长和总经理权力大小其实不一定。您印象中好像董事长权力更大,其实就如上面所说,其权力可能并非来源于董事长的职衔本身。董事长如果能控制董事会,那么就有能力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么总经理的权力可能更大。3、讨论总经理的权力还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点。总经理对于副总、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权,而没有任免权。因此,总经理的权力大小还受其他高管权力边界的影响。由于总经理权力很大,这是一种制衡的手段。从上我们知道,董事长和总经理两个职位在生产方式和权限上是有所不同的。通俗的说,董事长是一家公司的重要决策者,总经理是由以董事长为中心所组成的董事会选举出来的一名高层管理者,总经理来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进行全程的把控和宏观策略上的调整,二者在本质上是有着区别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在对事故现场做出勘验检查之后作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在对事故现场做出勘验检查之后作出的,其中明确记载了当事人需要承担的事故责任,因此对当事人来讲是很重要的。那您知......


·商标评估的方法和流程是什么?
      商标评估的方法和流程是什么?商标的出现很早,很多企业都有自己的商标。商标是一个企业文化的象征,除了是一个区别标志,更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当你......


·一、法院离婚财产执行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法院离婚财产执行收费标准是多少?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


·抚养权转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抚养权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对抚养权进行变更,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同时为避免纠纷的发生,还需要签订一份抚养权转让协议。那么变更抚养权需要什......


·退回补充侦查两次证据不足怎么办
      一、退回补充侦查两次证据不足怎么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应该撤销案件......


·旷工处罚是在工资中扣除还是单独扣除
      一、旷工处罚是在工资中扣除还是单独扣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


·劳务纠纷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劳务关系的发展和推广过程当中,我国相较于劳务关系引发的纠纷的监管体制也在不断的进行自我完善的。越来越多的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就使得在劳务关......


·债务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蹲监狱吗
      欠钱,如果不属于诈骗,您是不涉及刑事责任的,不用坐牢。欠钱,属于民法上的民间借贷关系,或者合同、侵权形成的债务关系。首先,需要看一下是什么时......


·最新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最新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医院,帮助很多人重拾生命,但是也有因为医院的某些情况导致一些医疗事故,所以,就会有医疗纠纷存在。处理医疗的纠......


·新婚姻法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婚姻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阶段,代表的是一个家的成立、维护,但有的时候仅仅靠夫妻双方并不能维护公平。我国社会也在努力保持婚姻的稳定,一系列法律规......


·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您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其实土地使用证上面就标注的清清楚楚的有土地使用证的类型,但是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注意。其实在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