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案件财产纠纷合并处理可以吗?

一、离婚案件财产纠纷合并处理可以吗?
  
  
  1、 首先,两个纠纷案件不可以并案审理;
  
  
  2、其次,两种纠纷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二部分第12条、第13条,财产纠纷不属于侵权纠纷,只是婚内财产的再分配,而离婚后的损害责任纠纷属于侵权,其由侵权责任来规范;
  
  
  3、最后,可以同法官积极沟通,争取同时审理,而非并案审理。
  
  
  二、军人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2、《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目前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3、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依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计算方法,复员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复员费总额70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夫妻关系存续年限。
  
  
  离婚,分为两种方式,有自愿离婚,就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登记之后,依法生效,财产还有孩子的抚养等都根据协议来实行,还有就是诉讼离婚,说明二者存在纠纷,如果有两种纠纷是不可以并案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裁员赔偿款计算方法是什么?
      裁员赔偿款计算方法是什么?企业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进行法定裁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财产税特点有哪些,如何划分财产税
      财产税是一类税的总称,其中具体包括了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遗产税等等,不同的税种,法律规定的税率、征税范围、对象都是不同的。那么......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补偿金如何计算?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补偿金如何计算?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


·劳动法工作十年以上员工辞退补偿金是多少
      劳动法工作十年以上员工辞退补偿金是多少?工作十年以上员工辞退补偿金是10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利害关系人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范中都提到了,只有利害关系人在可以通过向司法机关起诉的颁发寻求救济,在国家赔偿法中也有这样的规定,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利害关系人有哪......


·民事诉讼自认制度的性质和分类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自认制度的性质和分类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自认的性质对于自认的性质,理论上仍存在争议,大体可以划分为证据说和非证据说,英美法系国家......


·毁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会因为生活中的大小矛盾而依法冲突因此对于这类事情的产生,大多数情况都有相关财物的损失,一种情况是自己的大意,另一种情况就是......


·两个孩子离婚后的抚养权归谁
      两个孩子离婚后的抚养权归谁一、两个孩子离婚后的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


·劳动仲裁应提交什么样的证据
      仲裁是有效解决争议的方式之一,对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过,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提供相关的证......


·民事诉讼法诉讼代理人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诉讼代理人怎么确定?一、诉讼法诉讼代理人1、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确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劳动仲裁可以补交社保吗
      劳动仲裁可以补交社保吗一、劳动仲裁可以补交社保吗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社保补缴的问题。补缴社会保险费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