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离婚股票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股票怎么分割
  
  在我国,离婚夫妻财产分割一般是在双方无约定的情况下,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那么,涉及到无法确定价值的股票也是平均分割吗?下面分情况对股票怎么分予以说明。
  
  1、协商解决离婚,股票怎么分
  
  (1)如果对共同财产中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分割没有争议,双方可以在协商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后,依相关规定进行转让。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记名股票,由持有股票的夫或妻一方以背书方式转让给另一方;无记名股票,由持有股票的夫或妻一方将该股票交付给另一方即可。如果夫妻持有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则由持股的夫或妻一方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应分出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另一方。
  
  2、法院离婚,离婚股票怎么分
  
  如果持有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以某一日的股市价格计算相应的货币数额。如果持有的是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因股份不能上市交易,无法确切掌握股份的市场价值,对此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也可以根据公司年终财务总结中的每股净资产额,确定股份价值并予以分割。
  
  二、离婚时股票该如何分割
  
  1、就自由流通股而言,夫妻双方可协议将股票归一方所有而给予另一方相当于股票价值一半的补偿或者双方折半共享或者双方都不想持股时分割抛售后的价金。
  
  2、就限制流通股而言,需分析各种限制情形,分门别类地予以分割:
  
  (1)法定期限内股的分割。依我国法律法规,法定期限内股在法定期限内禁止转让。故夫妻双方在法定期限内分割这种股票时,只能采取维持原状的分割方法,对没有持股或持股少于另一方的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2)不清洁股的分割。依《担保法》,不清洁股票因设定质权而禁止转让。此部分股票也只能维持原状,并给予没有持股或少持股方以相应的折价补偿。
  
  (3)特殊主体股的分割。特殊主体股因主体特殊而禁止转让,对于该部分股票也只能有原持股人持股,并给予未持股或少持股方以相应的补偿。此外,对于某些依法不能持股的主体,如依《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而不能拥有股票的夫妻一方,只能由持股方给予相应的价金补偿。
  
  (4)记名股的分割。依《公司法》,记名股依夫妻协议或法院判决归另一方所有的,应当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夫妻折半共享的,分割出去股份的夫妻一方也应进行股份变更登记。
  
  (5)内部职工股的分割。内部职工股因与内部职工人身联系密切,只能在公司内部进行转让,其具体分割可参照前述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份分割方法进行。
  
  离婚财产分割中的股票分割是比较复杂的问题,具体如何分割还是在律师的指导下比较好。毕竟您在炒股的时候只知道怎么赚钱,对其中的分割还是了解比较少的。具体离婚股票怎么分,上文中我们已经做出了介绍,针对不同类型的夫妻财产,实际分割的时候其实采取的分割方式是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酒驾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酒驾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醉酒驾驶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对于犯罪分子,一般是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刑期在6个月以......


·法律规定受贿多少钱构成犯罪?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在工作过程中应该奉公守法、清明廉洁,不能有“拿钱办事”的情况出现,不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受贿罪。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


·因为醉驾肯定是要被判处拘役的,因此在司机被拘役期间,用人单位
      因为醉驾肯定是要被判处拘役的,因此在司机被拘役期间,用人单位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开除当事人的。当事人在醉驾被拘役以后当前的工作肯定是要受到牵......


·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赔偿
      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


·醉驾可不可以不吊销驾照
      醉驾可不可以不吊销驾照不可以,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


·诈骗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公司提前解散,是否要先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提前解散,是否要先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家网络文化娱乐公司近年来由于经营不善且无法持续吸引投资,公司股东决定提前解散公司。公司管理......


·一、交通事故伤残我主责个人用赔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我主责个人用赔么?是需要赔付的。主次责的赔付比例一般为三七开,即你承担70%的赔付责任,对方承担30%的赔付责任。如果你的车子买了......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务人享有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


·一、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需要公证吗?
      一、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需要公证吗?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不需要公证,夫妻一方立遗嘱,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己只有一半的处置权!可以注明,自己死后自......


·著作权权利归属证明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权利归属证明规定是什么?著作权权利归属证明规定是再涉及到一些著作权方面的纠纷的时候,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著作权的权利归属。这个属于民事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