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是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具体情况分析
  
  上述司法解释,分别针对父母全款给子女买房和部分出资这两种不同情况进行约定。接下来,我们就以几种常见的父母出资买房情况,适用上述司法解释进行分析。
  
  (一)婚前买房
  
  1.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小明父母出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既然是婚前父母出全款,房子又登记在小明一人名下,小明拥有房子的绝对产权,这个婚前财产没跑了。
  
  2.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小明父母出首付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婚后由小明一人还贷。
  
  这种情况跟上面的类似,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又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房屋产权归小明所有。而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小丽可以主张要回用于还贷的共同财产。
  
  3.婚前双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双方父母各出50万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二人名下。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父母出资为二人购房,并且房产证登记了两人名字,房屋产权属于夫妻二人,而出资部分每方50万被认定为对小明、小丽的赠与,如果担心将来发生意外情况,可以在赠予合同中约定某项条件,例如分手,一旦条件达成,双方父母可以主张要回赠与资金。
  
  4.婚前双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双方父母各出首付10万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二人名下。
  
  双方父母出资为二人购房,并且房产证登记了两人名字,房屋产权属于夫妻二人,而出资部分每方10万被认定为对小明和小丽二人的赠与。
  
  (二)婚后买房
  
  1.婚后一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出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全额出资,其解释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现实国情:房价飙升,父母为子女购房往往倾其毕生之积蓄,并是在怀着对子女婚姻长久美满的美好期许的前提下为子女出资的。因此小明父母全款出资,房子是小明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出首付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婚后由小明2人还贷。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部分出资,虽然房子只登记了小明一个人的名字,但婚后是2人还贷,父母也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明出资是只赠与小明,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3.婚后双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名下。
  
  这个就很好理解了,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4.婚后双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各出首付10万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2人名下,婚后由2人还贷。
  
  房子属于小明和小丽夫妻共同财产,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出资的首付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
  
  夫妻结婚之后,可能由于经济条件受到限制,虽然很想买房,但自己却拿不出那么多的钱,这个时候往往就是依靠父母来为自己买房。而在父母出资的时候可能是双方父母都有出资,也有可能只有一方父母出资了。此时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还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分析讨论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欠1500元法院会判多少年
      会,法院受理案件,没有数额限制,只要受理就会开庭,但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可以带着证据,写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可以去......


·父亲病故房子继承怎么办
      父亲病故房子继承怎么办?父亲病故房子继承按照父亲所立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


·最新规定借条诉讼时效是多长
      借条诉讼时效是多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商标申请费减半从什么时候开始?
      公民在完成对自己商标进行法定的注册手续并缴纳了足额的申请费之后却被通知在此之后的申请费已经减半了,费用减半之前的公民肯定会觉得自己好像多交了......


·盗窃罪服刑完了还需要赔偿吗
      需要赔偿。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并不会因为服刑而免除民事赔偿。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


·深圳城中村拆迁补偿怎么算?
      深圳城中村拆迁补偿怎么算?深圳是一个比较繁华的城市,对于刚到深圳的朋友,选择城中村是肯定不会有错,城中村主要是包括泥岗村,白石洲,新洲村,......


·对外贸易报规定的对外贸易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对外贸易报规定的对外贸易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并未直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所有商业贸易活动都需要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对于像对外......


·一、交通事故伤害赔偿种类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害赔偿种类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


·购买车辆划痕险有必要吗
      购买车辆划痕险有必要吗?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物质的要求也在增加。购车就成了很多家庭以及个人的必有的计划之一,甚至大多婚姻都要有车作为......


·强制执行法官让我撤案还能再次申请吗?
      强制执行法官让我撤案还能再次申请吗?可以的,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


·民事诉讼标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民事诉讼标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标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具体来说,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