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拐骗儿童罪的罪数规定是什么?

拐骗儿童罪的罪数规定是什么?拐骗儿童罪的罪数规定是存在着多种罪名的情况之下会数罪并罚,拐骗儿童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量刑时,对于多次拐骗儿童的;对被拐骗儿童有虐待情节的;对被拐骗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对造成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忧虑成疾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均应依法从重处罚。二、拐卖妇女儿童罪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在我们国家,它主要是对于一些犯罪行为所做出一些量刑规定,还有就是发生多种犯罪罪名的情况之下,如何来进行处罚的规则方面的运用,比如说拐骗儿童罪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其他方面的罪名,那么就应当数罪进行并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再登记需要离婚证么
      离婚再登记需要离婚证么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


·嫖娼当场没抓到事后会抓吗
      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嫖娼当场没有被抓到,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就不再处罚。6个月期限是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


·民工维权途径主要有哪些?
      我们经常在新闻或者身边见到,大批的农民工,因为没有拿到自己的工资,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民工在讨薪的时候,一方面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属于社会的弱势......


·网签备案业务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网签备案业务流程是怎么规定的?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


·人们在谋求发展的道路上是牺牲了一定的环境为代价的,但是随着环
      人们在谋求发展的道路上是牺牲了一定的环境为代价的,但是随着环境的恶化,人们也尝到环境对人们的反击。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保护环境对人类生存发......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能赔偿吗?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能赔偿吗?肇事逃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能赔偿的。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第三者责任险是由保险公司对因......


·之前被监视居住如何抵刑期?
      监视居住如何抵刑期《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


·刑法规定的拘役期限是多久
      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而这也属于人身刑之一。当然,这种刑罚要比有期徒刑轻,但同时也比管制重,当然这也有具体的刑期限制。那么这个刑法规......


·一般来说,关于离婚时信用卡债务如何清偿的问题,首先要区分信用
      一般来说,关于离婚时信用卡债务如何清偿的问题,首先要区分信用卡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那么,离婚财产和信用卡债务怎么分配,如......


·商标侵权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会。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之商标侵权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给予行为人以严厉的刑事制裁来打击和预防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怎么算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行为?
      怎么算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