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房屋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一、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1.要求政府部门予以补偿安置的权利。
  
  2.房屋征收相关事项的知情权,具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政策等。
  
  3.选择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被征收人有权选择适用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4.因旧城区改造征收个人的住宅,被征收人有权选择在改建地段或者就近的地段进行产权置换。
  
  5.因无法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针对其征收补偿事宜作出的补偿决定的,被征收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被征收人有什么义务
  
  1.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对房屋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
  
  2.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后,自觉履行补偿协议的内容,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完成搬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的进行。
  
  3.政府提供临时周转用房的,在过渡期满应当按时搬出,腾退周转房。
  
  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 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人来讲,就是上面说到的被征收人,此时也会相应获得一定的补偿。要注意的是,在房屋征收中,征收方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如果征收方侵犯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被征收人要及时维权,使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寻衅滋事罪走简易程序怎么判?
      寻衅滋事罪走简易程序怎么判?一、寻衅滋事罪走简易程序怎么判?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


·离婚时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时会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子女的抚
      离婚时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时会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子女的抚养做出协议。双方可以签署协议书,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很多人想知道如果夫妻......


·科技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科技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科技产品购销合同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时间地址:为了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


·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是什么?
      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是什么人一、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是什么人违反治安管理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作出处罚决......


·行政复议是去什么地方2023
      行政复议是去什么地方2023一、行政复议是去什么地方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比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以及较为......


·封城后逃离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首先需要区分是否为“恶意逃离”。“恶意逃离”是指明知存在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症状,不及时就医、主动隔离,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


·父母房产遗嘱要公证吗?
      父母房产遗嘱要公证吗?一、父母房产遗嘱要公证吗已经订立了遗嘱了的,不一定要公证,遗嘱公证并不是必须手续,当然也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按揭车能贷款吗?
      根据法律规定按揭车能贷款吗?根据法律规定按揭车能贷款的,抵押权是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


·公司股东不一定是开公司的人吗?
      公司股东不一定是开公司的人吗?一、公司股东不一定是开公司的人吗?股东不一定都是开公司的人,在公司设立阶段,没有股东存在,而只有发起人。公司......


·胎儿出生时为死胎怎么继承遗产?
      胎儿出生时为死胎怎么继承遗产?胎儿为死胎是不能继承遗产的;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因为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朋友醉驾出车祸一起喝酒的人有责任吗
      朋友醉驾出车祸一起喝酒的人有责任吗1、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2、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