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当事人是事实婚姻能够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当事人是事实婚姻能够分割财产吗可以,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行均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首先也可以由双方来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证据证明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可以按照各自拥有的比例分割该共同财产;如果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如在同居期间的个人收入等),则应归各人个人所有,无权要求进行分割。所以,事实婚姻解除时也可以分割财产。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相关的结婚当事人应在1994年2月1日前进行生活的,在办理离婚时,按照相关的婚事处理。双方应对抚养、赡养、财产、房产进行分配。签订相关的离婚协议书,我国的人民法院和民政部门对这类离婚案件进行审理,保护当事人的婚姻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的?
      法律规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的?一、法律规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的?(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


·隐私权与名誉权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隐私权与名誉权的不同之处是什么一、隐私权与名誉权的不同之处是什么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


·什么是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常指的是外地来本地城市打工的人员,和农民工含义相近。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


·私募基金能投海外项目吗
      私募基金能投海外项目吗?境内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境外非金融企业,执行商务部2009年第5号令《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如果境内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境外金融企业......


·存在事实上的重婚违法吗?
      存在事实上的重婚违法吗?存在事实上的重婚显然是违法的,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


·民事诉讼举证期限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举证期限如何确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


·授予专利的条件
      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


·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怎样的
      在进行年度汇算之前,先做好这几项准备:将“个人所得税”App升级到最新版本,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特别是实名认证、任职受雇信息,信息不全将无法进行......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


·关于申请刑事抗诉的法条是什么?
      关于申请刑事抗诉的法条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


·对遗产房动迁怎样分配?
      一、遗产房动迁怎样分配?1、老人的遗产(拆迁房),有遗嘱的以老人的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老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