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规定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规定是什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规定是必须是在犯罪过程当中,因为本人抑制医院的原因所导致的犯罪活动的停止。(一)、故意杀人罪中止的时间性认定:“在犯罪过程中”故意杀人罪的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还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结束之后但在既遂之前。中止前的行为必须属于故意杀人行为。如果产生犯意后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便放弃犯意的,不成立中止。故意杀人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成立犯罪预备与未遂后,也不可能有犯罪中止。(二)、故意杀人罪中止的自动性认定:“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故意杀人罪中止的自动性,是指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意图。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在主观上的区分标志。自动性的成立不以中止动机的伦理性为必要,不要求行为人基于真诚的悔悟彻底放弃一切犯意,只要行为人完全放弃故意杀人犯罪的犯意即可。故意杀人罪中止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中止的原因本身不影响中止自动性的判断。基于目的物的障碍而放弃故意杀人行为的,不具有自动性。(三)、故意杀人罪中止的客观性认定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尚未终了,只要不继续实施行为就不会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故意杀人罪的中止行为表现为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也被称为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必须是真实地放弃犯罪行为,而不是等待时机继续实施该行为。在故意杀人行为实行终了、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生犯罪结果时,中止行为表现为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也被称为实行终了的中止)在实行终了的情况下,中止行为必须是一种足以避免结果发生的、真挚的努力行为,但不以行为人单独实施为必要。没有做出真挚努力的,不成立中止。二、故意杀人罪中止的有效性认定不管是哪一种中止,都必须没有发生行为人原本所希望或者放任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侵害结果)。否则,应当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行为人为防止故意杀人犯罪结果的发生做出了积极努力,但其行为本身偶然不能使犯罪结果发生或者由于他人的行为防止了犯罪结果发生时,也成立中止犯。即不要求中止行为与结果没有发生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不论是任何的一种犯罪行为,它都是存在着犯罪中止的规定的,当然在犯罪终止规定的时候是需要非常严格的进行认定的,否则的话在量刑这个方面可能会存在着一些不公平的情况。时间必须是在犯罪过程当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父母给的房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父母给的房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吗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


·建筑工程现款合同对于违约责任有什么规定
      建筑工程现款合同对于违约责任有什么规定一、《合同法》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1、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提前减刑的程序有哪些?
      一、提前减刑的程序有哪些?为了保证正确适用减刑,刑法第79条对减刑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即“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


·国内抢注商标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停用
      国内抢注商标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停用可以通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要求对方停止使用。提争议的前提:必须出示品牌推广时间早于该商标在国内被注册时间的证......


·商贸产品购销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商贸产品购销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商贸产品购销合同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婚前债务婚后对方死亡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婚前债务婚后对方死亡另一方需要偿还吗?夫妻两人在结婚前借钱,约定婚后偿还欠款,但是出现一方死亡的情形,那么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呢?对于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重伤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重伤不赔偿怎么办?肇事司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可以向处理事故的办案交警反映,要求对司机进行刑事拘留。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顾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责任如何界定?
      顾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责任如何界定?一、顾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责任如何界定?首先应该确认顾客自己在超市摔伤是否是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界定超市是......


·聚众在中国打麻将犯法吗?
      聚众在中国打麻将犯法吗?打麻将本身是不违法,是一种娱乐行为,是公民的自由,法律对此不约束。但是,如果以打麻将为名,进行赌博活动,此违反治安管......


·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条件有哪些?
      1、发行条件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需几个月证明?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需几个月证明?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开具证明,具体时间要看具体的情况。具体误工费赔偿几个月,得根据交通事故伤者受伤程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