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立案证据标准
我国公安机关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处理时,需要遵循国家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不仅是为了规范案件处理流程,更是为了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最大程度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在办案中,更是注重证据。那么,公安立案证据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为您详细解释。
一、刑事诉讼中的证据
1、随案移送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2、法庭提出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二、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1、庭前提出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证据规定》第1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2、庭中提出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行政诉讼中的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证据规定》第3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行政证据规定》第4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证据规定》第5条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证据对于案件十分重要,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对于证据非常重视。这样,不仅仅是为了还原案件真相,防止冤案、错案的发生,更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立案证据标准的存在,有效的提高了公安机关办案效率和准确度,避免浪费人力物力。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安立案证据标准的情况,可以咨询连云港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骑电动车在途中变了红灯算闯红灯吗?
骑电动车在途中变了红灯算闯红灯吗骑电动车在途中变了红灯算闯红灯,新交规中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但并非所有情......
·一审终审的法定情形包括什么
一审终审的法定情形包括什么一、一审终审的法定情形包括什么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
·事实婚姻具有哪些特征?
事实婚姻具有哪些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嫌疑人挪用公款8000元会判刑吗
挪用公款8000元一般不会被判刑,因为挪用公款8000元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工伤认定完后隔年还能报销吗
工伤认定期间除了会浪费大量的时间以外,还有一些必要的开销,其中就肯定有一些医疗费用。不过,现如今基本上都有医保。完毕以后,基本上都可以报销一......
·刑事赔偿范围解释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范围解释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①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②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③......
·二审新证据如何认定
二审新证据如何认定如果案件进入到了二审程序,那么当事人搜集到了新证据的话,可以向法庭提出。对于二审新证据,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之后才能使用。那......
·2023年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2023年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一、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童工是几岁,单位使用童工应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童工,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禁止雇佣,但却可以招录未成年工。实践中童工与未成年工之间的主要区别其实就是在年龄上,那么童工是几岁,而未成年工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