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机关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哪些机关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一、哪些机关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
  
  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1、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2、执行罚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
  
  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
  
  3、直接强制
  
  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
  
  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强制执行一般就是针对于因被处罚了而没有履行各自的义务所要实施的行为,而对于此行为的处理一般也是专门规定的相应的机关,只有符合条件的部门才能进行实施此权利,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怎么处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怎么处理?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的处理有下面两种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是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因为闲置两......


·校园贷问题法律有什么规定?
      校园贷问题法律有什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了法律支持的最高民间借贷利率为年利率24%。一......


·老公出轨老婆起诉离婚怎么办?
      老公出轨老婆起诉离婚怎么办?老公出轨了,当老婆有老公出轨的证据,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法院会判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并判离。《婚姻法》第四......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证明的区别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证明同样都是劳动者证明与原来的用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材料。您可不要误以为这两种东西是同样的事物,只是叫法不同......


·一、赌博罪立案到结案多长时间?
      一、赌博罪立案到结案多长时间?赌博罪立案到结案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刑法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


·夫妻房屋赠与有法律效力吗
      有不少夫妻会互赠礼物表达感情,比如手表、戒指等等。条件好点的,也会赠送房屋。那么,夫妻房屋赠与有法律效力吗?对于夫妻双方赠与的房屋,在夫妻离......


·一、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诉状内容是什么?
      一、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诉状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法律上对强奸罪的实行行为是什么样界定的?
      法律上对强奸罪的实行行为是什么样界定的?我国刑法对犯罪预备与未遂的区别关键是看犯罪行为是否已经“着手”。要正确区分强奸预备与未遂的界限,就......


·劳动仲裁录音算证据吗
      劳动仲裁录音算证据吗一、劳动仲裁录音算证据吗录音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


·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是怎样的污染环境归根到底还是会损害到自己的正常生活的,可能这种影响是长期的,暂时看不出来的。但是国家为了保护我国的生态......


·公司应该如何防范大股东控制
      公司应该如何防范大股东控制一、公司应该如何防范大股东控制?一)建立公司内部有效的权利制衡机制。1、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权利,并赋予监事会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