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信用卡盗刷案从犯可以从轻处罚吗?

信用卡盗刷案从犯可以从轻处罚吗?根据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虚假证明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 诈骗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共同故意犯罪的,根据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 作用,按照主犯、从犯分别量刑。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 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信用卡盗刷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是犯罪行为,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信用卡诈骗,五千元为立案标准。如果银行直接诉讼到法院,法院接案后发现构成犯罪,可以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公安局是可以立案侦查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综合上面所说的,信用卡盗刷案件如果出现了主犯和从犯的话,那么在处理的上面一般主犯的责任要大一些,对于从犯只要能证明是属于主犯威胁的,或者是自己只是胁从,那么一般就可以减轻当事人的刑法,从而让违法者付了相应的代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要想离婚应该怎么做才好
      要想离婚应该怎么做才好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生活中有很多人认为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分居满一段时间后夫妻双方就自动离......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一、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1、股权质押贷款,能按期还本付息;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


·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不管是在怎样的诉讼中,当事人都是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的。但委托了律师,肯定就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那具体......


·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现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出现了“保管”行为。一些大型超市或者商场,当事人将物品存入物品保管处,由该保管地方给予保管。其......


·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刑事......


·我国的基本农田可以征收吗?
      我国的基本农田可以征收吗?永久基本农田可以征收,基本农田是国家特别保护的耕地,对于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也不同于其他的耕地。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立案侦查的开始到结束需要多长时间
      立案侦查的开始到结束需要多长时间一、立案侦查的开始到结束需要多长时间?立案侦查的开始到结束需要七个月左右,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有哪些?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什么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


·孙子有继承权么
      孙子有继承权么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孙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要在没有相关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依照法定......


·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2023一、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侮辱行为所谓侮辱,是指故意以语言、文字、暴力等手段贬损他人人格,从而损害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