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工伤待遇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工伤待遇程序是怎样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消息后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可以在自行到有关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工伤发生后,劳动者可以申请的工伤赔偿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营养费、被扶持人生活费、辅助器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工伤待遇核定后,区社保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因工负伤者一次性残疾补偿金、医疗费、康复器具费以及因工死亡者的丧葬费、遗属抚恤金、医药费,一次性拨到单位,由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二、申请工伤待遇需要什么材料?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2、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3、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4、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综上所述,职工在企业干活受伤,并评上工伤就可以享受到一些待遇。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程序包括几个环节,经工伤认定,然后评残,之后企业或者职工本人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可以领取医疗费、护理费、停职留薪工资及伤残补助金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因盗窃被行政拘留会有影响吗?
      一、因盗窃被行政拘留会有影响吗因盗窃被行政拘留是没有影响的。行政拘留不是刑事的,不会写进个人的档案。对以后出入境更没有影响。出入境,主要是......


·端午侵占应急车道怎么处罚
      端午侵占应急车道怎么处罚一、端午侵占应急车道怎么处罚节日期间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高发期,危害性也很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救援力量无法及时到达......


·超过认缴出资期限处罚
      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缴注册资本的,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上的罚款。根据《公司法》第26条的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


·老公赌博欠债离婚妻子有什么责任我国禁止赌博
      老公赌博欠债离婚妻子有什么责任我国禁止赌博,刑法甚至规定了赌博罪,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欠下了赌债,这个赌债是不合法的,一方因赌博输欠的赌债和在赌......


·营业执照可以不写注册资本吗?
      营业执照可以不写注册资本吗营业执照不可以不写注册资本,所有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都可以采用认缴制,可以认缴一个您希望得到的注册资本金,但是要注意的......


·购销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各自利弊是什么?
      购销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各自利弊是什么?一、商品房购销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付款方式作为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应......


·股东和公司法人之间的区别
      股东和公司法人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公司股东即为公司的投资人,一个公司的投资人越多,股东越多,根据投资数额的不同,持有的股份也不相同。公司法人全称......


·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一、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既遂会判得重吗?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既遂会判得重,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


·分公司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方法
      分公司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方法(一)方法一:公司不为员工办理社保,将社保费发给员工由员工自己上社保(有B地户口的员工可在B地人才交流中心以自由职业......


·开非法足疗店一般判几年
      要看其非法性质。如果是以开足疗店的名义组织强迫卖淫的,涉嫌组织强迫卖淫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