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提出反诉?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的权利。
    反诉就是在已经由原告起诉而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的争议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要求。 如: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借款1000元,这个诉就是本诉,甲是本诉的原告,乙是被告。在诉讼开始后,乙提出要求甲归还因为租住自己房屋的租金费1200元。这就是反诉。法律规定反诉制度,有利于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司法保护和促进本诉的审理和解决。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排斥、并吞本诉原告的权利,或者使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失去实际意义。
  反诉要注意以下四点:
  1、反诉要以本诉为基础,没有本诉,就没有反诉。
  2、反诉与本诉必须具有相同性质并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必须与本诉有联系。
  3、当事人提起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前提出。
  4、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提出。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餐饮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一、餐饮劳动合同怎么签订?应当双方协商来签订,在签订时应当注意下列情况: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


·物业配套用房比例是怎样的
      物业配套用房比例是怎样的?是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


·一套房合同已经签了想毁约怎么办?
      一套房合同已经签了想毁约怎么办?一套房合同已经签了想毁约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或者是支付也经解除。房屋毁约合同一般都是按照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民法......


·离婚协议抚养权能改吗?
      离婚协议抚养权能改吗?离婚协议抚养权能改吗??1、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2、因为在确定离......


·大家都知道
      您都知道,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时候会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在离开公司的时候就会由企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方便您寻找下一个工作,但如果与企......


·劳动合同到期社保可以交吗
      劳动合同到期社保可以交吗?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公司就不需要交社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


·精神损害赔偿金最高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受到损害的话是需要进行赔偿的。第一种就是财产方面的赔偿。当然,还存在着一种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赔偿金的问题......


·医疗事故责任赔偿的步骤
      医疗事故责任赔偿的步骤患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如果发生医疗事故,是可以请求医疗机构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的。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后,首先要对该起事故......


·通常缓刑严管期多久变普管
      通常缓刑严管期多久变普管?缓刑严管期多久变普管,是由矫正小组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没有具体的时间。手续是司法所办理的,不是缓刑人员办理的应当经......


·河南省扒窃起刑点是多少?
      河南省扒窃起刑点是多少?一、河南省扒窃起刑点是多少?河南省扒窃起刑点是1000元,对于那些虽然没有达到起刑点的,多次扒窃也会构成犯罪。《最高......


·借款的返还期限怎么确定
      借款的返还期限怎么确定一、借款的返还期限怎么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