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商标权续展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商标权续展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商标权续展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
  
  二、商标续展的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
  
  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
  
  商标续展要比商标注册简单的多,因为国家规定了商标权的有效期,实际上就等于是在商标快到期以后,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继续交纳相关的费用的。整个商标续审查的时间大概就是三个月左右,在此期间商标权都一直是受保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新遗产继承法内容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第六编继承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自然......


·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
      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当然是夫妻共同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加以涉及,并确定由谁分担。这里要注意,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个人......


·如何证明监护人?
      现代社会,不少人因为父母离异孩子的监护权问题,或者双亲均失导致的监护权归属权问题所困扰,很多人都不知道究竟谁可以做监护人,那么有监护权的又如......


·公司个税漏缴刑事责任是法人承担吗
      公司个税漏缴刑事责任是法人承担吗公司漏缴员工个税,直接补交就行了,一般不会给法人判刑的。个人所得税全部漏报的需携带资料前去地税局补申报。二、......


·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区别
      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区别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区别(一)从责任的性质上看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


·在一对对新人喜结连理
      在一对对新人喜结连理,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也会有个别夫妻因家庭不和而离婚,有子女的,离婚后一方还要给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抚养费。但是,总会有极个......


·分公司公章签署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公章签署合同有效吗?一、分公司公章签署合同有效吗?1、分公司公章签合同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签订合同时,分公司并非一定要使用总公司......


·物流欠货款不还怎么解决
      可以先进行协商,要求对方付款。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到法院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


·异时履行抗辩权定义是什么?
      异时履行抗辩权定义是什么?各国的民法典基本上都规定有,在合同一方可能或着正在进行不利于合同履行的行为时,另外一方享有暂停履行合同的义务的权利......


·加班工资支持的年数规定是什么?
      加班工资支持的年数规定是什么?加班工资支持的年数规定是并没有做出限制,即使是退休,但是被公司返聘回去,如果存在着加班这种情况的话,依然是需要支......


·无罪释放留案底或不良记录吗?
      无罪释放留案底或不良记录吗?《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