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的时候需携带什么材料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二)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三)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再有,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二、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以下几点:1、谁出资赞助买房钱款要分清楚年青人买房可能积蓄不足需要借助父母的力量来达成,在这种情况下买房时如已在房产证上同时写明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还要再另外签署一份协议。2、婚前买房房产证署名要协商好在买房时无论是购买还是二手房,房产证上都可以体现出两个人的名字,只不过双方要事先协商好房产份额配比。3、婚前财产公证或协议十分必要婚前情侣买房要慎重,财产公证或者签署协议是共同买房的必要前提。4、贷款买房后月供务必不要忽视现在银根紧缩,银行在为个人办理购房贷款按揭时审批的格外严格。因为婚姻是个人的,也是双方的。在结婚之前并不是自己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对方,应该对此做出一个明确的规划。婚姻并不是无条件的付出,也应有自己的财产,因此就有了婚前财产公证。然而,男女在结婚之前,也不是必须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大多数时候,还是当事人基于自身情况的一个考虑,而选择婚前办理财产公证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临时用工用签劳动协议吗?
      在我国临时用工用签劳动协议吗?要根据用人单位具体的用工情况确定1、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无需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


·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河堤工程质量的高低,关系到一方人
      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河堤工程质量的高低,关系到一方人民的生命安全,所以工程的承包方一般会由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政府在确定中标者后,......


·离婚财产最新分割方法有哪些
      离婚财产最新分割方法有哪些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


·离婚财产给成年子女怎么办理?
      离婚财产给成年子女怎么办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成年子女无权要求分割父母的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


·承包35年的土地确权后被高速路征用怎么赔偿?
      承包35年的土地确权后被高速路征用怎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虽然现在已经是法制社会,但是由于地区贫富差距明显,落后的思想文化等导致拐卖妇女儿童的事件仍然存在,这个很多家庭和个人带来了不可估量的伤害。好......


·商标侵权的主观方面怎样规定的
      商标侵权的主观方面怎样规定的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将帮助型商标间接侵权责任的主观构成要件明确界定为“故意”。故意,是指行为人知道侵权行为存......


·警察以传唤的名义却关押人持续的时间不能超过多久
      警察以传唤的名义却关押人持续的时间不能超过多久?传唤持续的时间不能超过12个小时,《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


·土地使用权可以置换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置换吗?一、土地使用权可以置换吗?土地使用权可以置换,土地置换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利用级差地价置换土地改造老城区,加快城市......


·劳务关系有加班费吗?
      劳务关系有加班费吗?这是很多上班族都关心的问题。在现代生活中,上班族,打工者在企业面前往往是弱势群体,公司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让员工加班的事情更......


·保证人放弃物保抗辩权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保证人放弃物保抗辩权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保证人是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人,在混合担保这一担保形式中,根据法律的规定,保证人应当先向物保提供者主张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