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财产保全中案外人如何提出异议?

对诉前保全的标的主张权利,除了通过利害关系人提出复议外,还可通过案外人提出异议的途径来解决。首先,案外人认为法院采取的诉前保全措施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有权利提出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其次,诉前保全的裁定一经送达利害关系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法院采取诉前保全的措施是依据生效的裁定进行的,因此法院采取的诉前保全措施应属于法院的执行过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再者,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认为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的标的侵害其合法的权益,有权向法院提出异议并主张自己的权力。《规定》第70条第一款作了明确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综上所述,案外人在诉前保全阶段提出异议,对法院采取的诉前保全措施执行的标的物主张权利,适用执行程序中处理案外人异议的有关规定,是有法律依据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为了便于实践操作,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对案外人异议的具体操作程序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使“法定程序”更加具体化,更易于解决实际问题。《规定》第70条第二款规定“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书面形式提出确有困难的,可以允许以口头形式提出。”该条款确实对处理案外人异议的操作程序作明显的细化,进一步解释民诉法规定的“法定程序”,解决了处理案外人异议程序上的两个问题,即案外人提出异议必须以书面(或口头)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

    目前实践中普遍适用的审查证据的程序:一开听证会,案外人提出异议毕竟不属于诉讼审理阶段,审查证据过程应当与庭审过程有别,在司法实践中普遍把审查异议的举证、质证环节谓称“听证会”。其过程为,核对参加听证会当事人的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向当事人交待权力和义务,举证和质证。二认证,经过“听证会”,合议庭对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采纳,对案外人提出异议主张的权利作出是否支持的结论。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审查结论可分二种情形,其一理由不成立的,应当予以驳回,继续执行;其二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并立即解除强制措施,将强制措施执行的标的物交回案外人。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一时难以确定是否成立情形,这种情况是驳回还是中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从《规定》第74条“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一时难以确定是否成立,案外人已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可以解除查封、扣押……”规定来理解,如案外人主张权利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使法院一时难以确定其异议是否成立的,应按审查结论的第一种情形来处理。理由一是只有案外人已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前提下,才可以解除强制措施,否则强制措施继续执行;二是根据举证分配规则,案外人对异议负有举证责任,其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应负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在能结婚登记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在能结婚登记一、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在能结婚登记这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


·有关破产清算案例是怎样的?
      有关破产清算案例是怎样的?一、基本案情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华)系上市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8月24日,......


·《民法典》关于陪嫁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陪嫁怎么规定的陪嫁如果是婚前的,那就是女方独有;如果是婚后的,那就是双方共同财产。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


·集资诈骗罪检察院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集资诈骗的新闻,您听到的也不少,集资诈骗的行为对于社会的损害是非常大的。有的朋友因集资诈骗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但是法律对于集资诈骗犯罪行为......


·在什么情况下罚金可以减免
      在什么情况下罚金可以减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


·审查批捕阶段律师意见书的作用是什么?
      一、审查批捕阶段律师意见书的作用是什么?律师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书面文件,其内容包括向咨询者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以及......


·滁州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滁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


·公司名称变化影响之前的买卖合同吗?
      公司名称变化影响之前的买卖合同吗?公司名称变化不会影响之前的买卖合同,因为公司名称变化不会引起公司相关法律关系的变化,变更前公司的相关权利义......


·企业怎么样偷税漏税才不会被发现?
      企业怎么样偷税漏税才不会被发现?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是一定会被发现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


·一、司机醉驾坐牢要关在哪里?
      一、司机醉驾坐牢要关在哪里?司机醉驾坐牢一般都是关在看守所的。行政拘留最长15天,刑事拘留可达37天,情节严重,公安机关可延长期限。根据......


·财产遗赠及抚养协议怎么写?
      财产遗赠及抚养协议怎么写?遗赠扶养协议范本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