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经济往来中多少钱或礼物算行贿?

一、经济往来中多少钱或礼物算行贿?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相关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相关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相关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对于行贿、受贿行为的认定是以性质来确定。行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一万以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为受贿案: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因被勒索给予相关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二、行贿犯罪分子面临什么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部门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相关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综上所述,在经济往来或者中,个人如果因为牟取不法利益向相关部门人员行贿,送财产礼物的,经过认定数额超过一万元则构成立案的标准,按照行贿罪处罚。这里要将行贿和一般馈赠区分开,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因为非法利益或者达到某种目的,向有关人员送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调解离婚之后索要抚养费可以吗?
      调解离婚之后索要抚养费可以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不认定工伤能报医疗费吗?
      不认定工伤能报医疗费吗?一、不认定工伤能报医疗费吗?不能报医疗费,只要工伤才可以享受工伤报销。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


·江苏常州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江苏常州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中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


·卖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有哪些?
      卖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有哪些?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司法解释明确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更加......


·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一、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有关公有住房的补偿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作为承租人通常是能够享有拆迁补偿的,但作为......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因为医疗事故赔偿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医疗纠纷,此时就会涉及到对患者或死者家属赔偿的问题。那么医疗纠纷......


·社会经济的发展
      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产业的细化,和雇佣和被雇佣关系的产生。这种关系分为劳动和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日常生活常见的一种关系,是用人单位同劳动者......


·一、男人出轨法律财产分配是否会照顾女方?
      一、男人出轨法律财产分配是否会照顾女方?1、男人出轨后财产分割一般会适当照顾女方的,因为出轨属于有过错方,女方可以要求分割财产的多一部分。关于......


·没有人一生过的是风调雨顺的。因为很多事情
      没有人一生过的是风调雨顺的。因为很多事情,而耽误了工作,比如说车祸人身伤害。那么撞车后还能要误工费吗?这一点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所以呢,本站......


·离婚要孩子财产会多分吗?
      离婚要孩子财产会多分吗?离婚要孩子财产会多分吗??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司法鉴定受理原则有哪些?
      司法鉴定受理原则在司法鉴定的过程中非常重要,因为在诉讼的活动当中,鉴定人要用科学的技术方法来对诉讼中涉及的一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和判别,如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