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少时间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少时间分三种情况:1、如果担保合同里面有约定的担保期限,那么就按约定的期限来;2、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担保期限,那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之日起担保期限是六个月;3、另外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担保合同里写明担保人担保至债务人还清债务为止,这种情况属于约定不明,那么这种情况下,担保就是从约定的还款期之日起担保期限是两年。【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二、担保人担保期限过期要负法律责任吗担保期限过期的,担保人不需要再对债权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在担保期限内,作为担保人自然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若是过了担保期限,那么担保人就不需要在对债权承担法律责任。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法定情形下,也会导致担保人不需要对债权承担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与担保人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诉诉讼时效的中断之后会再重新计算吗?
      民诉诉讼时效的中断之后会再重新计算吗?一、民诉诉讼时效的中断之后会再重新计算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


·员工工伤鉴定九级多少钱?
      伤残鉴定是工伤认定中非常核心的部分,鉴定一共分为十个级别,并且各自有各自的诊断标准。工伤一般就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导致的伤......


·民事诉讼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需要注意什么?
      民事诉讼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需要注意什么?民事诉讼是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在人民法院进行的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而诉讼参与人有很多角色,原......


·在归还借款时,员工借款写的借条怎么处理需要归还吗?
      在归还借款时,员工借款写的借条怎么处理需要归还吗?不用归还员工的;借款审批单为原始凭证入账单据,是不能归还给员工的。员工在归还备用金给公司后......


·土地使用权质押抵押的区分具体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质押抵押的区分具体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只能抵押,不能质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点: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


·婚前的商铺租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的商铺租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婚前的店铺,婚后所收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所收的租金,那么就属于婚前财产。依据《婚姻法》......


·跟腱断裂工伤鉴定评级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确认工伤是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过在享受这项补偿之前企业是要求员工拿出工伤鉴定确认为工伤......


·哪些财产是可继承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
      哪些财产是可继承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公民的遗产具体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


·行人违章被撞责任划分以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行人不可以在机动车道行走,也不可以横穿马路。但是在生活中经常会看到行人违章横穿马路、走机动车道、不走斑马线而导致被机动车......


·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怎么办?
      债务关系中可能会关系到多个债务人而形成一种连带债务关系,处于这种关系中的债务人需要一起偿还共同的债务,但是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债务人都有能力去......


·犯了变造公司债券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变造公司债券罪既遂一般怎么判?犯了变造公司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