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变更诉讼标的额如何缴费?

变更诉讼标的额如何缴费?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当原告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至于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调解或撤诉,法院应根据减少后的请求数额先核取应收费总额,再依法减半退还。二、法院诉讼费用缴纳标准是什么?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如果是原告放弃诉讼请求,意味着原告自愿放弃其实体权利而选择承担败诉后果,在此情形下由原告负担诉讼费合理合法。比如原告撤回起诉,减半收取后的诉讼费用理所当然由原告承担。令人费解的问题是诉讼请求的变更问题。变更诉讼请求,既可能意味着诉讼请求种类或数额的增加,也可能意味着诉讼请求种类或数额的减少。如果是请求种类或数额的增加,您比较熟悉的做法通常是由法院增加收取诉讼费用。综上所述,诉讼费用缴纳标准按照诉讼标的数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缴纳0元,诉讼标的数额10万元以下的,按照2.5%缴纳,诉讼标的数额20万元以下,按照2%缴纳,诉讼请求标的数额50万元以下,按照1.5%缴纳,诉讼请求标的数额超过2千万元的,按照0.5%缴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诉讼标的物改变需不需要另行起诉?
      诉讼标的物改变需不需要另行起诉?一、诉讼标的物改变需不需要另行起诉?诉讼标的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是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才......


·离婚诉讼的概念
      离婚诉讼的概念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D......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一、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1)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提出的先诫和谴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


·一般房产遗嘱必须公证吗?
      一般房产遗嘱必须公证吗?一、一般房产遗嘱必须公证吗?遗赠房产一般不需要进行公证,不过建议受赠人想要接受遗赠的最好对其进行公证,这样遗赠的效......


·公司辞退员工需不需要补偿?
      公司辞退员工需不需要补偿?单位无故辞退员工,那么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单位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或者条件不同,可能......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时效是多久?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时效是多久?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超过1年的不受理。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一)、二者申请条件的区别(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


·即期信用证有效期多久?
      由于国际贸易自身的特点,发货付款的周期比较长,因此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很受贸易企业欢迎。信用证的种类有很多,其中即期信用证应该是使用最普遍的,......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土地有四类、五类、六类土地三种:四类区片区片范围:文光街道。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