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质押背书有哪些

质押背书有哪些种类设质背书又称质押背书,汇票、支票、本票权利都可以质押。内容为持票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的所为的背书,并将相关票据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活动运行过程中,已经有大量的企业从事票据设质活动,如利用票据进行质押贷款。
   一、票据质押质权的实现
  票据质押背书又称质权背书、设质背书,是质押制度与背书制度在《票据法》上的结合,属于非转让背书的一种。在质押背书的关系人中,背书人为出质人,被背书人为质权人。质权生效时,质权人依设质背书占有票据但并不享有票据权利,经质押背书的票据,票据权利人仍为背书人。质押期满,出质人如未履行债务,质权人依法实现质权时,质权人方有权行使票据权利。也就是说,在票据质押实务中,质权的实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质人清偿债务,收回票据,质权消灭;二是质权人在债务到期未获清偿时,行使票据的利益偿还请求权,于票据到期前向票据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票据质押背书的形式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这表明票据作为文义证券,要严格以其记载发生效力。同其他质押形式相比,票据质押在票据记载形式上有其明确的要求,即必须进行背书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注明表达“质押”意思的字样。实务中,仅凭签订质押合同,而不做质押背书不能确立其质押关系,票据质押也不生效力。基于此,律师认为,质押背书应被认为是票据质押的生效要件、非对抗要件。出质人未在票据上进行背书签章的,持票人不能取得相应质权,不能基于质权行使票据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构成票据质押的条款中对此也予以了明确。
   三、质押背书票据付款请求权的实现
  质押背书到期后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背书人履行了债务,被背书人质权得到实现,被背书人将未到期的票据返还背书人,由背书人在票据到期前做成委托收款提示付款;二是背书人未履行债务,被背书人为实现其质权,行使票据权利,进行委托收款背书,要求票据付款人清偿票据金额。这里需要明确的是,若出质人提出异议并用相关证据证明主债权已消失时,质权人不得行使票据权利,票据付款人不得向质权人付款。若质权人取得的票款高于主债务,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出质人。也就是说,在票据实务中,办理质押背书票据委托收款的背书人可以是质押背书的背书人,也可以为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对此,票据的付款人不得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提出抗辩。
   四、禁止转让的票据的质押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质押的目的是,质权人通过对票据设定质权以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设质人以票据做质押物担保其债务的履行。票据是流通证券,原则上可以自由流通转让,汇票持有者享有票据权利。但《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从《担保法》有关质押的规定又可以看出,票据质押属于权利质押而非动产质押。按照权利质押制度的规定,可质押的权利必须是可转让的权利。既然《票据法》允许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来限制票据的流通和转让,那么,注明有该字样的票据自然就成为不可质押的票据,其上所标识的质押背书因此也就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并且,票据质押本身虽然不是转让行为,但质权人依票据实现质权时,相当于票据权利转让。如果认可不得转让的票据可以质押,就会出现许多以质押之名行转让之实的现象,破坏法律的严肃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也明确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的,通过贴现、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
  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票据法》及司法解释关于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质押的立法精神,旨在维护出票人保留对其后手的抗辩权,同时增大银行的谨慎审查义务,以保护其票据权利,维护交易的安全进行。这是同各国票据法鼓励票据的安全流通,保护交易的安全进行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的立法宗旨相吻合的。
   质押背书有哪些种类上述已经做出简单介绍,质押背书有严格的格式要求 ,只有符合要求的质押背书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帮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追偿。内容中强调了汇票的质押是不可以转让的,所以债务人要对质押背书有基本的了解,才能实现债权。不是所有的质押背书都有法律效力,要注意背书的格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他项权利证样本怎么申请?
      房屋不仅可以作为资产用来增值还可以当作是一种抵押实物而与银行的贷款发生联系,但是房屋毕竟内含着许多的法律关系而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他项权以保障......


·起诉离婚获得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离婚获得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


·专利申请最多可以写几个人 一、专利申请最多可以写几个人?
      专利申请最多可以写几个人一、专利申请最多可以写几个人?专利申请不管写几个人都是可以的。根据《专利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


·实习期辞职不批怎么办?
      实习期本身就是指在校学生出来尝试和体验的过程,可现如今有一部分想在实习期辞职的大学生,最后却遭到了领导的不批准,那么您是否知道实习期辞职不批......


·行政拘留送拘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
      行政拘留送拘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行政拘留送拘时间具体周一或者是四下午的14:00到15:30,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对被决......


·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年?
      我们知道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法定的不可推线的义务,无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存续与否,都是需要抚养孩子的,但是抚养费却是在夫妻离婚之后才需要支付......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费用吗?
      夫妻双方闹离婚时,有时候一方并不同意离婚,这时协商离婚基本是不可能。对于想离婚的一方而言,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当事......


·个人所得税退税钱打哪里 一、个人所得税退税钱打哪里?
      个人所得税退税钱打哪里一、个人所得税退税钱打哪里?个人所得税退税钱是打到当事人自己的银行卡里的,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时间通常情况下是10天,但特......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用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用有哪些?在实践中,只有拥有土地使用证,才能确认自己拥有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凭证。土地使用证在生活中......


·嫌疑人电信诈骗怎么处罚
      一、嫌疑人电信诈骗怎么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一、交通事故三车相撞的交强险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三车相撞的交强险怎么赔偿?1、两辆或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涉及人身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赔偿规则是,两辆机动车互碰,两车均有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