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二代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呢

身份证对于老百姓来说非常重要,大到买房购车,小到购买车票,都会用到身份证,在生活中要妥善保管。目前我国居民基本持有的都是二代身份证,一旦丢失,会比较麻烦,很多人不知道身份证丢失之后怎么办,因此而着急上火。那么二代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呢?下面就由我们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二代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呢?
  
  1、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一般我们需要到管辖我们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报失,然后打电话或写信到家里,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报失;
  
  2、报失后,要申请补办一个新的居民身份证。办理新的身份证,需要带上户口簿和村委会开的证明。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地点也是在家乡乡镇派出所;
  
  4、由于新的身份证办理时间较长,一般是3个月,所以需要先在家乡乡镇派出所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再邮寄回来,碰到检查等事可以拿出来作为证明;
  
  5、拿到新的身份证后,退回临时身份证。
  
  二、身份证丢失后被人捡到冒用,自己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是许多市民所担心的问题。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综上所述,按照最新公安部相关文件,居民身份证丢失之后不用登报声明,只需到带上户口本等资料到辖区派出所申请补办即可。并且,丢失的身份证被他人冒用,本人无需承担相关责任。这里有一点注意,二代身份证补办一定本人办理,通常办理时效为3个月。如果期间有使用身份证的情况,可以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应急。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寻衅滋事对方不原谅可以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对方不原谅可以判缓刑吗?现实生活中,双方往往因为矛盾和摩擦发生打架行为,也有一些人无缘无故寻衅滋事。不管是打架还是寻衅滋事,以方便......


·商标权和专利权可以捐赠吗?
      商标权和专利权可以捐赠吗?一、商标权和专利权可以捐赠吗?是可以进行捐赠的;但必须要符合条件;而且要说明清楚此年费需要谁来进行缴纳;此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申请?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申请?现在我们年轻的一代人基本上都不会在农村了,城市人基本上没有在农村的,农村的年轻人也基本上会去城市中工作,很少留......


·工伤旧伤总是复发怎么办
      工伤旧伤总是复发怎么办?如果参保单位的工伤员工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


·玩忽职守辞职辞退有可能吗?
      玩忽职守辞职辞退有可能吗?一、玩忽职守辞职辞退有可能吗?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如果受到刑事处罚,肯定开除,如果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申请做笔迹鉴定可以用复印件吗
      申请做笔迹鉴定可以用复印件吗?申请做笔迹鉴最好提供原件。一般来讲,复印件不得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需要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


·离婚协议显失公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社会生活当中的任何协议,在签订的时候必须是双方自愿平等的,这样签订了协议以后,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也是如此的,如果......


·私募基金有锁定期吗?
      私募基金有锁定期吗?一、私募基金有锁定期吗私募股权基金(PE)是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对象募集资金而组成的主要对未上市公司进行投资的基金......


·寻衅滋事没动手会构成犯罪吗
      寻衅滋事没动手会构成犯罪吗一、寻衅滋事没动手会构成犯罪吗如果当事人涉嫌寻衅滋事刑事犯罪的,即使没有动手,人民法院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


·刑法修正案九重罚行贿人?
      法律是带有强制性的,它具有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公平的作用。在我国,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当数刑法了。一旦有人触碰到刑法,那么必定会受到刑事法律的处罚......


·实习合同和三方协议格式范文各是怎么写的?
      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学校和学生会签订一个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确定学生就业和档案问题,那么实习合同和三方协议格式范文各是怎么写的?对于这个问题,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