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哪些?(1)原始取得土地使用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是有偿出让和行政划拨。有偿出让是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一种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成为生产要素,其意义十分重大。行政划拨是建国以来一直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自开放以来,特别是在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后,行政划拨方式只能适用于一定范围的用地项目。(2)传来取得土地使用权传采取得的方式包括通过转让、抵押权的实现或民事执行,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等方式。转让方式是指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一方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转让的法律形式包括买卖、交换和赠与。抵押权的实现是依据抵押合同,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将抵押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给抵押权人或依法拍卖给第三人。民事执行是依照民事诉讼法或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将被执行人或者破产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变卖或者其他方式用于债务清偿。私有房屋的宅基地位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方式取得。二、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处理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的价值的,一般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的原始取得也是会根据不同的方式来进行,同时在取得的时候也是需要符合条件,但不管是原始的取得还是属传来取得,那么在取得的过程中都需要慎得土地管理部门人员的同意才可以获得此土地的所有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可以起诉公务员为非法集资担保吗
      在现实生活中,非法集资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并且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有着很多手法。人们通常都是一不小心,或者是受到非法集资宣传高利润等的蛊惑,......


·购房一定要签合同。
      购房一定要签合同。否则,房产证都不好办。在我们国家,房地产卖买必须签定书面合同,至于你们签的收据是否属于法律上的书面合同,这在纯法律上是有空......


·债务人死亡后配偶有还债义务吗
      在恶俗电视剧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节:一家之主因意外过世,但却留了一堆债务,然后一群地皮流氓去向其妻子要债。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


·治安行政处罚怎么消除?
      治安行政处罚怎么消除?我国目前已经处于法制社会,大多数的人为了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一般都会知法守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乏有些民事主......


·变更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变更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更改监护人的条件是: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3.由于失去......


·赠予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赠予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一、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


·对于公司有权辞退员工吗?
      对于公司有权辞退员工吗?公司有权利开除员工吗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在员工触犯公司条规的时候,公司是有权利开除该员工的。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


·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


·拘役不给回家怎么办 拘役有什么特点
      因为拘役的强度没有有期徒刑那么严重,因而很多时候拘役都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里面执行的。当然在服刑期间,如果罪犯进行劳动的话,则会酌量的......


·精神障碍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普通老百姓并不是很了解精神障碍具体指什么内容,但是患有精神障碍的人总是隐匿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为了保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民事诉讼归哪个法院管辖?
      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没有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也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