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能不能入罪?

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能不能入罪?
  
  一、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能不能入罪?
  
  1、如果香烟货值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运输香烟数量在20万支以上,应将运输环节视为经营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如果香烟货值金额不满5万元的,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罚款的处罚。
  
  根据涉烟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情形如下: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二、烟草买卖可能有的非法行为
  
  当事人持有合法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运输的香烟为真品香烟,则不构成犯罪。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李明华非法经营请示一案的批复》([2011]刑他字第21号),“被告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多次实施批发业务,而且从非指定烟草专卖部门进货的行为,属于超范围和地域经营的情形,不宜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因此,持有合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运输真品香烟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
  
  2、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2条的规定:
  
  (1)如果运输的烟草专卖品货值金额未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未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则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货值金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以及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
  
  (2)如果运输的烟草专卖品货值金额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则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二)运输的香烟为假冒注册商标香烟或者伪劣香烟,根据香烟货值金额15万元以上或者香烟货值金额不满15万元,分别给予刑事或者行政处罚。
  
  1、当香烟货值金额15万元以上的,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香烟货值金额不满15万元的情况下:
  
  (1)当事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也不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
  
  (2)区分香烟货值金额不满5万元或者香烟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不同情形,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2的条规定给予罚款或者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等相应处罚。
  
  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运输的香烟为真品香烟:
  
  1、如果香烟货值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运输香烟数量在20万支以上,应将运输环节视为经营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如果香烟货值金额不满5万元的,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罚款的处罚。
  
  (二)运输的香烟为假冒注册商标香烟或者伪劣香烟:
  
  1、如果香烟货值金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涉嫌非法经营罪;
  
  2、如果香烟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同时涉嫌非法经营罪、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并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如果香烟货值金额不满5万元的,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罚款的处罚。
  
  国家对于非法烟草买卖本身就严格惩罚。烟草运营商家不能抱侥幸心理在经营商铺。烟草经营受国家管制,杜绝出现任何非法形式的交易。烟草也同时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法律范围内的购买是允许的,过量吸食烟草是不推荐的。我们应尽量少抽烟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工伤赔偿六级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工伤赔偿六级的赔偿项目有哪些?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


·公司偷税漏税去哪个税务局举报
      公司偷税漏税去哪个税务局举报1,带上举报资料可以直接到当地税务稽查局举报,2,也可以进税务网站举报,举报需要有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可以通过电......


·假释考验期期一般是多长
      一、假释考验期期一般是多长假释考验期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


·一、离婚对于按揭房如何分割?
      一、离婚对于按揭房如何分割?离婚对于按揭房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分割,若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双方对共同购买的房屋已经达成合意,认可所购买房屋......


·再婚可生育第二胎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


·无证驾驶肇事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交强险保......


·专利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专利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利用专利贷款,专利的价值高低如何就很重要了。通常来说,一项专利能产生的价值越高,它能贷款的金额数目也就越高。在去到......


·被盗机动车撞人该怎么赔
      被盗机动车撞人该怎么赔一、被盗机动车撞人该怎么赔被盗机动肇事,是指机动车被人盗窃后,在所有人的驾驶过程中发生。在此种情况下,给他人的人身和财......


·土地使用证更名要钱吗?
      土地使用证更名要钱吗?一、土地使用证更名要钱吗?土地使用证更名要钱。(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


·如何查批捕情况一般多久可以通知家属
      如何查批捕情况一般多久可以通知家属?在网上不能查逮捕信息,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家人。《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


·关于企业破产法的参考文献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关于企业破产法的参考文献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