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外地工伤什么赔偿标准?

在外地工伤什么赔偿标准?
  
  一、在外地工伤什么赔偿标准?
  
  在外地工伤的赔偿标准会根据伤情程度不同而不同。具体如下: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
  
  二、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
  
  1、单位资料:
  
  (1)15天内提供详细书面报告,填报《工伤事故申报表》。
  
  (2)员工病历复印件。
  
  (3)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4)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
  
  (5)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3、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4、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扩展资料: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
  
  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综上所述,不管员工是在外地还是本地的工作场所和时间遭受了伤害或者伤情,都是会得到最标准和统一的赔偿数额的,国家要求保险和单位要以员工的原有工资为基础,乘以相应的法定倍数作为最后的定数赔偿给员工作为日后的生活支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男方外遇而且坚持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男方外遇而且坚持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一、男方外遇而且坚持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男方有外遇的女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


·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办法是什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办法是双方签订合同来进行义务的约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法规内容是以小时计酬为主要的方式,并......


·房屋漏水找哪个部门鉴定
      房屋漏水找哪个部门鉴定漏水的原因,大致分以下三种:一、防水层破坏漏水;二、管线损坏漏水;三、房屋裂缝漏水。有鉴定资质的建筑工程咨询、顾问、设计......


·夫妻打架负法律责任吗?先动手打人负什么法律责任?
      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难免会因为一些生活上的事情而争吵,而在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出现打架的情况。那结合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夫妻打架负法律责任......


·供用电合同(三)
      供电方:    营业执照号码  用电方:    营业执照号码  为了保证供用电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程序是怎样的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几年?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几年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新型专......


·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怎么办
      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怎么办一、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怎么办如果依据交易习惯不能确定的,合同法规定了一下确定标准:1、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


·构成胁从犯的责任承担是什么
      一、构成胁从犯的责任承担是什么我国刑法总则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采取了以作用为主、以分工为辅的分类原则,即把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


·寻衅滋事法律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因为寻衅滋事的这种案例大多数的情况下发生在公共场合,所以每次有相关犯罪行为的话总是能够在极短的时间之内被网友上传至网络,也是因为这种因素,所......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工薪族来说,全款买房不太现实,所以一般在他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工薪族来说,全款买房不太现实,所以一般在他们买房时,会选择通过按揭的方式购房。那么,在实践中,按揭买房怎么办理呢?此外,当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