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自行行政强制执行条件有哪些?

自行行政强制执行条件有哪些?
  
  一、自行行政强制执行条件有哪些?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以上就是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特别是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进行行政强制执行,还需要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行政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用人单位单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用人单位单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计算方法: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


·专利权人变更官费费用是怎样收取的
      专利权人变更官费费用是怎样收取的在各行各业,专利往往层出不穷,这就会存在专利人的问题。专利权人变更费用是如何收取的呢,在专利转让过程中还存在......


·老人死亡后第一继承人是谁 一、老人死亡后第一继承人是谁?
      老人死亡后第一继承人是谁一、老人死亡后第一继承人是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


·
      一,离婚起诉分割财产的被告是谁呀《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


·新三板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
      新三板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在如今的企业中融资是很常见的现象,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公司,让公司不会被激烈的经济竞争中淘汰,也正是融资让......


·解除劳动合同原件的用处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原件的用处有哪些?1、办理退工手续;2、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3、办理社保停缴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


·交通事故死人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死人需要负刑事责任吗1、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


·个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个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实际上我国民众对所有资源的人均占有量都是非常有限的,可是,现如今尤其是土地资源的浪费是显得比较严峻的。我们必须从......


·刑事案发回重审理由都有哪些
      一、刑事案发回重审理由都有哪些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


·择一从重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
      择一从重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之间主要的区别就是:数罪并罚会将所犯的全部有期刑加起来,与最高刑相比,取一个合适的刑......


·一、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什么?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