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事仲裁裁决后发现新证据可以上诉吗

商事仲裁裁决后发现新证据可以上诉吗?商事仲裁裁决后发现新证据后是不可以上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二、商事仲裁的特点(1)自愿性。提交仲裁须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是否仲裁,选择哪个仲裁机构,仲裁什么事项,选择仲裁员等。(2)公正性。仲裁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当事人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员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良好道德素质,保证裁决的公正公平。(3)及时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一旦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程序比较灵活、简便,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程序,避免繁琐环节,及时解决争议。(4)经济性。仲裁可以及时地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从而节省费用。(5)保密性。仲裁不公开进行,有利于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商业信誉。(6)强制性。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应当履行,否则权利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定期限内有发现新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仲裁不存在着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不服劳动仲裁和不服商事仲裁的起诉期限是不一样的,要收集新证据,也要注意把握好法定时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共有房屋的情况下,具体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但不管是
      在共有房屋的情况下,具体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下,若一方擅自对房屋进行处分的话,对另一方而言都是构成了侵权的。那现实中......


·钢结构工程属于专业分包吗
      钢结构工程属于专业分包吗钢结构工程属于专业分包吗专业工程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


·一、关于老人赡养的财产分配怎么进行?
      一、关于老人赡养的财产分配怎么进行?首先对于遗产继承,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法定第一顺继承人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依照......


·交定金2万,定金可以退么?
      买房退定金的流程: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也有很多......


·我国国家当事人再审可以上诉吗
      在当事人进行案件的首次上诉过程中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时处理的过程便是属于一审,但若是当事人对于相关审判决定不满的也可以进行再次审查。那么,您是否......


·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二、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
      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二、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


·北京医疗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北京医疗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6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一、合股公司分家财产分配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合股公司分家财产分配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


·对著作权侵权进行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多久
      著作权对于任何从事写作行业的公民还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当然这还涉及到了知识产权的问题。该公民对于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是属于连续的或者是正在继续的一......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对象则为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所谓名胜古......


·一、离婚后女方要给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方要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女方也要给孩子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