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事仲裁裁决后发现新证据可以上诉吗

商事仲裁裁决后发现新证据可以上诉吗?商事仲裁裁决后发现新证据后是不可以上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二、商事仲裁的特点(1)自愿性。提交仲裁须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是否仲裁,选择哪个仲裁机构,仲裁什么事项,选择仲裁员等。(2)公正性。仲裁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当事人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员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良好道德素质,保证裁决的公正公平。(3)及时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一旦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程序比较灵活、简便,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程序,避免繁琐环节,及时解决争议。(4)经济性。仲裁可以及时地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从而节省费用。(5)保密性。仲裁不公开进行,有利于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商业信誉。(6)强制性。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应当履行,否则权利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定期限内有发现新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仲裁不存在着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不服劳动仲裁和不服商事仲裁的起诉期限是不一样的,要收集新证据,也要注意把握好法定时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侵害名誉权的......


·离婚了有抚养权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离婚了有抚养权可以给孩子改姓吗?不可以私自改姓,父母一方做监护人的,需要改成监护人的姓,可以经双方同意,但是,不能改成继父或继母的姓。因为夫妻......


·北京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有多少步?
      北京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有多少步?北京二手房交易流程第一步:提交材料审查购房资格《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居民在购买住......


·民法总则6岁儿童民事行为能力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6岁儿童民事行为能力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6岁儿童民事行为能力规定是什么六周岁以......


·赠送的房子卖交多少税
      赠送的房子卖交多少税1、赠送和买卖交税是一样高的,赠送视同买卖计算缴纳房子契税。2、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


·企业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企业上市需要什么条件(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


·被宣告死亡人在外结婚是否构成重婚
      被宣告死亡人在外结婚是否构成重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


·刮蹭隔天报案有效吗 几日内有效
      对于开车的朋友们来说,最怕也最容易遇到的是刮蹭。一些朋友在发生刮蹭当下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立即报案,而是选择第二天再去报案,那么刮蹭隔天报案有效......


·买受人不知情买卖不破租赁遵守吗?
      买受人不知情买卖不破租赁遵守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应当遵守的,在城镇房屋租赁合同中同样如此。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


·一、职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否可以?
      一、职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否可以?这种情况一般是企业经营不好,或者没有订单等,但是又想留住员工已备正常的时候可以正常经营。实际是继续保留劳动关......


·代注册公司有什么风险 ?一、代办注销公司流程及需要多少钱?
      代注册公司有什么风险?一、代办注销公司流程及需要多少钱(一)提交申请材料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拟留)。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