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办理复婚手续到哪去办?

办理复婚手续到哪去办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二、离婚了复婚要什么手续复婚是已离婚的男女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复婚也是一种,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其产生与消除一样均须经过法定程序。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总的来说,复婚与再婚还是存在有一些差异。可以说复婚包含在再婚离婚,如果男女之前的法定配偶并不是彼此,那这个时候称之为再婚,反之则就是复婚了。按照我国的要求,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还是要按照规定办理复婚手续。若是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就直接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此时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来对待处理。无法较好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在此也提醒有复婚打算的男女,确实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建议尽快办理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离婚哪些行为少分财产
      夫妻离婚哪些行为少分财产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


·哪些借贷合同条款无效
      哪些借贷合同条款无效民间借贷合同也是由一条一条的条款内容支撑起来的,而通过这些条款内容也才能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现实中,我们却发现......


·哪些人员具有担任监护人的资格?
      哪些人员具有担任监护人的资格?具有担任监护人资格的人员主要有:(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分公司独立核算能签订合同?
      分公司独立核算能签订合同?一、分公司独立核算能签订合同?是可以的;《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


·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是保障合同签订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凭证,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合同方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如果......


·捡了借条又给扔了犯法嘛?
      捡了借条又给扔了犯法嘛?捡了借条又给扔了不犯法嘛,捡到了钱包没有上交,拿了钱,证件丢了是犯法的。如果没有拿钱,直接丢了也不算违法。捡到他人财物......


·一辆车入户汽车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一辆车入户汽车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吗?一辆车入户汽车是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的。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


·刑拘最长时间是多久 哪些情况可以进行刑事拘留
      刑拘最长时间是多久哪些情况可以进行刑事拘留在实践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


·养殖场用地申请流程是什么
      农业养殖用地申请流程:1、计划养殖者需持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及用地协议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2、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


·一、买卖不破租赁买受人利益怎么保证?
      一、买卖不破租赁买受人利益怎么保证?通过双方协商或者是司法途径保证买受人的利益。虽然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


·医疗官司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对于我们生活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一项技术,有医疗自然也会有相关的官司纠纷,有官司也会有司法鉴定的程序,医疗官司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今天针对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