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该怎么补偿?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该怎么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果已向劳动者支付了赔偿金,就不必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员工拿到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缴纳个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取得收入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包括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考虑到劳动者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后,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工作,缺乏生活保障,因此,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1、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收入高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用高出的数额除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计算),所得数额视为劳动者个人的月工资或薪金收入,对该数额超过5000元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综上所述,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强制将员工辞退的,属于违法行为,这样就需要给员工赔偿,其标准参考经济补偿金双倍执行,简单计算的话就是用员工入职年限乘以月工资再乘以二。公司推诿赔偿的,员工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举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原先的商标过期能抢注吗?
      原先的商标过期能抢注吗?商标注册过期的话:首先要确认该商标是否还存在,是否已转让,如果商标三年不使用是可以申请撤销的。如果商标已无效,随时可以......


·一般保证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全部还清,是否认定对先诉抗辩权的放弃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


·离婚时有过错方赔偿数额的依据?
      离婚时有过错方赔偿数额的依据有哪些不要以为对方有过错就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我国婚姻法没有这个规定,仅仅涉及到这个规定的是《婚姻法》第46条。......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


·未领取结婚证的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未领取结婚证的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未领取结婚证的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


·刑诉法解释第390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解释第390条的内容是什么?刑诉法解释第390条的内容是: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


·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子限购吗?
      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子限购吗?一、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子限购吗?司法拍卖房产除以下城市外均不限购。限购城市如下:北京、广州、深圳、佛山、厦门、济......


·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
      分居常常是夫妻感情出现破裂的一个重要表现,很多夫妻在分居一段时间后最终以离婚收场。有些夫妻认为分居可以自动离婚,这样就避免了打离婚官司的麻烦......


·无偿代驾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无偿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的责任?
      驾驶人为了车辆所有人的利益无偿代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所有人对车辆既可以运行支配,也享有运行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无偿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之......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都有哪些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都有哪些规范事宜合同制是保障双方利益的一种有效途径。合同的首要作用就是保护当事人双方的正当权利。“口说无凭,立字为证”,如果......


·提起债务诉讼要经过的流程是怎样的
      提起债务诉讼要经过的流程是怎样的在欠债人欠钱不还的时候,如果债权人无法通过和平的方式来追讨回欠款,债权人可以提起债务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