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赔偿七级伤残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七级伤残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30%×20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3、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4、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5、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6、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8、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9、交通费: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
  
  二、注意事项
  
  上述第5项护理费,交通事故八级残疾某些特殊部位需要护理依赖,护理依赖级别一般经司法鉴定是小部分生活护理。护理期计算为最多20年,赔偿比例由法官酌定,一般为40%。以安徽合肥地区为例,生活护理费为76元/天×天×20年×40%=221920元
  
  赔偿总费用因各地收入水平不同,存在地区差异。以2012年安徽地区为例,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60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232元,不包括抚养费、医疗费,以月工资3000元计算,如有护理依赖,按城镇标准可赔偿44.5万元左右,农村标准可赔偿32.6万元左右。
  
  交通人员的医疗、误工、营养、护理等相关费用按照这类人员发生的费用为准,相关的受害人员在治疗期间,应积极的收集这类证据,后续在办理时积极地出示这类证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交通案件的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男人出轨净身出户有法律规定吗
      法律没有规定净身出户,一方出轨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所以,更不能涉及到“净身出户”。净身出户是夫妻双方......


·泉州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泉州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


·江苏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
      江苏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现在我国引进外资是很常见的事情,对于引进外资,方面我们需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所以要遵守国家的既定规章流......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比较是怎样的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比较是怎样的一、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比较是怎样的?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


·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规定分别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规定分别是怎样的?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规定具体如下:(一)专利权的取得1.专利的申请。(1)专利申请的原则①先申......


·《刑法》对传销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我国劳动法对其基本原则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三大基本原则。一、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1)劳动是公民的权利......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1、破产申请        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经过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公司法是指的是规制公司的相关事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里是有公司法人的,法人将代表公司处理一些......


·帮工致人死亡属于什么纠纷
      属于民事纠纷。在义务帮工的过程中出现事故造成帮工人死亡的,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帮工人存在重大过失的,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被帮工人明确......


·国有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国有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1)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净资产是指公司所有者权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