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专利权终止有哪些情况?

专利权终止有哪些情况?
  
  一、专利权终止有哪些情况
  
  1、 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
  
  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3、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二、哪些情形会导致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终止
  
  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的终止,主要有以下几种事由:
  
  1、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
  
  2、请求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3、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4、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5、在专利复审委员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针对该专利权的所有其他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本身我国对专利权的保护就有期限限制,最长的是20年,最短的也有10年。但如果保护期限届满了之后,那必然会出现专利权终止的情况。此后,专利也就公开了,其他人即使没有经过专利人的同意,也可以使用其专利,并且不会被认定为专利侵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二审司法鉴定能否申请?
      在碰到需要用打官司解决的问题时,人们常常会遇到对一审判决不接受的情况,人们在此时通常会选择上诉进行案件的第二次审理。那么值得注意的是,二审司......


·法律援助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概念是什么?众所周知,当事人就提请民事诉讼聘请律师的时候,要预先缴纳一笔律师费用,不是谁都有能力承担这笔钱的。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不......


·口头要约具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要约具有法律效力吗?人们在往来过程中,常常会用到的一个字就是约定,最常用的是约定时间在某个地方见,因为不是经济往来,所以通常都是口头说好......


·保释金退还时间是多久,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
      保释金退还时间是多久,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时候,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是要求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的。对于......


·丧偶结婚证怎么注销?
      丧偶结婚证怎么注销??一、丧偶结婚证怎么注销丧偶后结婚证无需注销。按婚姻法规定,一方丧偶的,婚姻状态自动消除,结婚证就失去了法律效力。如......


·启动公司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启动公司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公司启动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2、兼并双方共......


·使用权房子继承有何规定?
      使用权房子继承有何规定?只有使用权的房产不能继承。被继承人只是公有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因而生前对其居住的使用权房没有所有权,其子女或亲属不能......


·累犯绝对不可以缓刑么?
      一、累犯绝对不可以缓刑么?累犯是不可以适用缓刑的,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


·一到夏天
      一到夏天,最令人恐惧的无疑是高温了,每年新闻上都有关于高温事件的报道,甚至有些地方已经威胁到人们的生命了。不光如此,人们的工作也无法长时间地......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没有合同怎么办?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没有合同怎么办?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


·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重视法律的国家,在如此民主的社会制度下,依然存在一些侵权的行为。但是也存在一些与法律制度擦枪走火的社会事件,那么到底如何确定侵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