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交通事故赔偿需要什么证据材料?1、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受伤住院的,会涉及到不少赔偿项目,这种情况一般都构成伤残,等其出院后,双方可以达成赔偿协议书。在不同赔偿中,都有各自的计算公式和标准,总赔偿费用上没有统一标准。如造成伤残的,伤残金计算根据当事人所在地人均收入和伤残系数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用望远镜偷窥违法吗 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一、用望远镜偷窥犯罪吗?是的,有证据可以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要出什么手续?
      实践中,许多夫妻在结婚之后会发现双方在各方面并不合适于是选择离婚。但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会有一部分共同财产,这部分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进行分配,离......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一、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依上述分析,赠......


·重婚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重婚离婚起诉书怎么写?重婚离婚起诉书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


·写书面工程催款函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写书面工程催款函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写书面工程催款函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工程款数额要确定。预付款及结算款的金额比较好确定,因为合同上一......


·试用期并不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
      一般单位对于新入职的劳动者往往都会与之约定一个试用期,而在试用期内考察通过,那么才能成为单位的正式员工。法律中规定试用期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6个......


·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
      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一、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1、侵权商品一般都会清楚商标的,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五十......


·代书遗嘱见证人条件具体是什么
      代书遗嘱见证人条件具体是什么根据《继承法》代书遗属见证人的规定,见证人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已满十八周岁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自己有劳动收入的......


·离婚后补写给父母借条由谁来还钱?
      离婚后补写给父母借条由谁来还钱?1、离婚后补写给父母借条由借条书写者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这是由于该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债务。只有是那些在婚姻关系存......


·辞退员工哪些情况不用任何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


·协议离婚不分割的财产怎么办
      协议离婚不分割的财产怎么办离婚证协议离婚不分割的财产怎么办离婚证?(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