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当事人扒窃750元的电话会被判刑多久

一,当事人扒窃750元的电话会被判刑多久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般盗窃行为要求盗窃金额在1000元以上所谓扒窃行为,一般具备两个特征:1是窃取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通常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广场等公用建筑及公用场所设施;2是秘密窃取的对象通常为被害人贴身放置的财物,如餐厅顾客放在座位上的包袋内财物,或是挂在座位椅背上的衣服口袋内的财物。如果行为人趁顾客短暂离开座位时行窃,或是窃取乘客放在公共交通工具行李架上等非贴身位置的财物,一般可认定为普通盗窃行为。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窃罪的罪状之一,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认定扒窃行为,应重要把握两个特点:1,是地点性特征,即发生的地点是车站、码头、广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2,是扒窃的对象是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既包括带在当事人身上的财物,如口袋中的钱包、手机等,也包括随身带在身边,伸手可及的地方的财物,如当事人吃饭时放在餐桌上的手机、挂在椅子背上衣服中的钱包等。扒窃的存在需要自己进行法律上的认识,一旦自己的罪行确定为扒窃,有关的涉案人员肯定会进行事情的严格处置,但是在有关的环节的要求上还是需要当事人的合理的应对的不同的情况,所以自己只要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自己就可以积极的践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无证房产能否投资公司入股
      无证房产能否投资公司入股一、股东以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我国《公司法》从立法到司法及至......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范本的内容是什么?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甲方夫妻:(出售方)姓名: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乙方:(购买方)姓名:身份......


·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起诉离婚协议离婚虽然都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但相比之下很多有离婚打算的夫妻最开始还是会先选择协议离婚,而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通过向法......


·欠钱被拘留以后还不还怎么办?
      欠钱被拘留以后还不还怎么办?欠钱被拘留以后还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七级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单位:元/年)一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吗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可以起诉,仲裁与诉讼不同,是一裁终局制。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


·房产证怎么办抵押贷款
      借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在贷款前,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供许多资料,这就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银行进行流水对账单;向银行申请贷......


·商标宽展期内优先权的规定如何?
      商标宽展期内优先权规定如何?商标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


·行政处罚查封扣押物品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查封扣押物品处理方式是怎样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了行政处罚没收的财物处理方式,要根据财物的不同性质,具体情况具体分......


·劳动合同试用期离职证明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离职证明吗,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违反规定,拒绝开具解除劳动合同......


·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吗?
      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吗?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的,酒精含量20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能缓刑,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属于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