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死在家中算不算工伤 一、过劳死死在家中算不算工伤?
一、过劳死死在家中算不算工伤?
过劳死死在家中通常很难被认定成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样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其中肯定包括“过劳死”的情况。因此目前“过劳死”认定为工伤需要考虑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三、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认定有非常严格的认定标准,这种过劳死的状况目前在社会生活中还存在着一定的争议,如果家属能证明郭老师跟工作肯定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话,类似于前期一直处于高强度加班状态的,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借款人有哪些义务 打债务纠纷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般情况下,借款的双方会在借款协议中约定借款人的义务。而即便是双方没有对此作出约定,法律也作出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借款方究竟有哪些......
·上诉的条件有哪些,上诉要满足什么条件
刑事案件中,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可能被告人会表示不服,那么此时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那么我国规定的上诉的条件都有哪......
·人们欠网贷不还会坐牢吗
人们欠网贷不还会坐牢吗?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网络借贷作为一种新型贷款方式,在年轻人中间蔓延的很快。大部分人借了网贷后会及时还款,而有些人......
·镇政府擅自出售已征收土地合法吗
镇政府擅自出售已征收土地合法吗镇政府既无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也无实施权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子女抚养权变更影响其继承权吗
子女抚养权变更影响其继承权吗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
·精神病司法鉴定怎么鉴定
精神病司法鉴定,它是一种是介于精神病医学和法学之间的交叉学科,也就是运用专业的精神病学和法学的有关知识,对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等问题进......
·跟分公司签劳动合同盖章可以吗
跟分公司签劳动合同盖章可以吗是可以的;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海南三亚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南三亚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虽然一般来说,被征收的土地是农村类型的土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为了城区发展建设的需要,其他类型的土补偿地......
·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
·贩毒判无期还要罚款吗?
贩毒判无期还要罚款吗?一、贩毒判无期还要罚款吗?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
·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吗?
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吗?法律规定并不是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间根据案情与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