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配偶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配偶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配偶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1、从婚姻法关于个人财产的界定可以推断出,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可见,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侵权而所获得的赔偿也不是夫妻共有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地说,夫妻一方对他人的侵权之债,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其配偶对外没有义务赔偿。
   2、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无过错,令其分担对方的侵权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相抵触。
  在民法上,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行为人对受害人实施了侵权行为;
  (2)该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综上,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因为故意或因为过失,总之造成损害的原因是夫妻一方的侵权行为及主观过错,而另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不具有过错,不符合承担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故不应承担对方致人损害产生的债务。
   二、侵权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共同债务应是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判断所负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看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的生产和家庭生活而进行必要的支出和投入,由此而设定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从所负债务中获取利益的债务,才是夫妻共同债务。
  而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而形成债务,是因个人的侵权行为及主观过错形成的侵权行为之债。该债务并不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生产和生活而形成的必要的支出和投入,因而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2、夫妻共同债务应是合法行为导致的正当债务。
  在现实生活中,合法行为和非法行为均可导致债务的产生。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合法性和正当性。而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是因非法的侵权行为而形成的消极债务,不具备合法性和正当性,因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夫妻双方并无共同举债的意愿,该债务产生的最终目的也不是为夫妻共同生活谋取利益,故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系到债务由谁承担的问题。鉴于以上情况,建议您在遇到类似情形时,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您提供合理的建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餐厅可否明示拒收现金
      餐厅可否明示拒收现金餐厅不能明示拒收现金,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公告可以知道,拒绝收取现金是违法的,这里所说的现金包括......


·离婚行为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夫妻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法定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话,那么此时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的。那现实中,离婚......


·开始遗产继承时间是多长时间?
      开始遗产继承时间是多长时间?开始继承时间是在被继承者死亡时就可以开始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这两种方式都属于......


·专利权的期限起算日是什么时候?
      专利权的期限起算日是什么时候?专利权的期限起算日是首次被公告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


·演绎作品包括内容以及申请作品著作权
      演绎作品包括内容以及申请作品著作权演绎作品包括内容演绎作品,是指经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作品是作者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创造性的劳动而派......


·公积金取出来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
      公积金取出来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


·是否能重新申请交通事故认定
      是否能重新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伤残者在发现伤残评定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在收到评定报告的3日内向上级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伤残者需要提供有效和合法......


·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有什么人
      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有什么人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1)劳动者,应是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某些特殊行业......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租金追讨怎么解决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租金追讨怎么解决建议您在租房合同到期以后要及时的续签合同的,因为租赁合同到期但是却不续签合同存在诸多的法律风险。有人可能就......


·打官司诉讼费多少
      打官司诉讼费多少当事人在遇到纠纷后向法院起诉的,是通过公权力来解决纠纷,此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诉讼费。但是这个打官司诉讼......


·直系亲属丧假一共多少天?
      直系亲属丧假一共多少天?丧假指的是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