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企业患有职业病的不属于工伤

在企业患有职业病的不属于工伤吗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业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以上四个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均不能认定职工构成职业病。要注意,职业病是《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所患的职业病。只有《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患职业病的,才能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工伤待遇。但是该职工所在单位不在《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内,那么该职工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种情况下又该如何处理呢?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中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等待法院判决结果即可。按民事诉讼法规定
      等待法院判决结果即可。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如果不是被告必须到庭的,法院可以缺......


·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的期限及续展有效期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条,在知识产权有效的前提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应在......


·离职代通知金税是否需要缴纳?
      离职代通知金税是否需要缴纳?代通知金属于工资收入,应按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


·一、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交税是怎样的?
      一、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交税是怎样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况下,所交纳的税种正常交纳,一般包括契税、维护基金和工本费等。在法律上来讲,成年......


·非法集资退赔计算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非法集资退赔计算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因他人非法集资而受到侵害的当事人,需要及时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需要进行立......


·女方离婚协议书范本
      从法律上讲,女方离婚协议书与离婚协议书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在书写的时候要着重照顾女方利益。首先我们先给出一个女方离婚协议书范本,之后再告诉您在......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怎样分配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怎样分配一、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怎样分配(一)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


·法院开庭后能不能判缓刑?
      开庭后能不能判缓刑开庭后能缓刑。是要在判决书生效后,才能将人放出来。《刑诉法》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


·丈夫赌博欠债
      丈夫赌博欠债,离婚妻子要不要还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


·我国规定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可以行使代位求偿么?
      我国规定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可以行使代位求偿么?代为追偿权利与是否主次责无关,与责任人是否愿意授权有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


·6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劳动职工们的维权意识也逐渐增强。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您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维权道路上,工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