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多长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多长 一、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129条“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及《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另外,诉讼时效可以被中断(就是从新计算),但受到《民法通则》第137条20年的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存款纠纷等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
  综合所述,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来说,债权债务法理上又可以分为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等,因此,具体问题要适用具体的法律规定。当然,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在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当事人有举证的义务,所以最好事先将所有证据材料准备充足。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治安处罚故意伤害条款规定是怎样的
      治安处罚故意伤害条款规定是怎样的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


·笔迹鉴定不准确可以重新鉴定吗?
      笔迹鉴定不准确可以重新鉴定吗?一、笔迹鉴定不准确可以重新鉴定吗?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虚假诉讼的处理是怎么样的?
      虚假诉讼的处理是怎么样的?经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判决驳回其请求,并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对于以骗......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式和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式和内容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渐在公司的管理中推广开来,逐渐取代了现在公司由其它方法对公司进行治......


·知识产权侵权如何维权?
      知识产权侵权如何维权?1、发警告函对于侵权行为和后果不是很严重,涉嫌侵权企业不是太大,权利人可以以发警告函的形式提醒对方,要求其停止侵权。......


·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
      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并且这种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那么,现实生活中,离婚要......


·申请执行人能否以公司与股东存在财产和人格混同为由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追加案外人(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应严格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除可以申请追加符合条件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外,执行程序中不能......


·立案法院一般多久开庭时间?
      立案法院一般多久开庭时间?一、立案法院一般多久开庭时间?1、刑事案件,一般是1个半月;2、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般是3个月;3、上述期限不包括......


·在现在的法律当中
      在现在的法律当中,认为是无效婚姻有以下原因:1:申请结婚的其中一方没有合婚的意愿。2:申请结婚的一方身体上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3:申请......


·最高院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
      最高院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此处提供某地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供参考: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


·征收农村土地的法定程序有什么
      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征收土地公告;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以被征收土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