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

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
  
  一、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
  
  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亲告罪包括:
  
  1、侮辱罪(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诽谤罪(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该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4、虐待罪(虐待行为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5、侵占罪。
  
  二、自诉状的写法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案由和诉讼请求:(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的,在写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之后写清。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证人详细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诉人:
  
  代书人:
  
  年月日
  
  三、自诉案件的审理时间
  
  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有明确的审理期限规定。按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延长情形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一部分人物认为亲告罪是某个具体的犯罪行为,其实按照亲告罪的字面意思来理解的话,就是说受害人自己不到法院起诉,那司法机关也不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且亲告罪不能到公安机关报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杀人会怎么处罚?
      故意杀人会怎么处罚?一、故意杀人会怎么处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


·个人名誉权保密协议是怎样的
      一、个人名誉权保密协议是怎样的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


·拆迁安置的诉讼时效应该如何计算?
      拆迁安置的诉讼时效应该如何计算?一、拆迁安置的诉讼时效应该如何计算?拆迁安置补偿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所以拆迁安置补偿存......


·一、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法律性质不同。经济补偿金在性质上讲具有劳动贡献补偿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其产生是基于国家法律、法......


·土地确权后,土地可以随意买卖?
      近几年来农村的土地政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土地给予农民更多的经济收入,在土地确权之后,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已经牢牢的掌握到农民的手中,农民......


·公民个人申报发明的程序
      发明,是科学技术进步过程中取得的新成就,公民个人申报发明,首先要确定该发明是前人所没有的,经过实践证明是可以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经济效益的,......


·在我国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又没证据会怎样?
      在刑事案件当中我国公安部门就是负责收集证据去证明当事人的所作所为的,如果说犯罪嫌疑人既不认罪又没证据,那么公安机关当然也不能只听被害者一方的......


·证据规则的最新法律规定
      证据规则的最新法律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390条)(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


·离婚后再婚不用离婚证可以吗
      离婚后再婚不用离婚证可以吗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办理离婚再结婚的内地居民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三类材料才......


·劳动合同须经劳动部门盖章才有效吗?
      劳动合同须经劳动部门盖章才有效吗2007年10月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鉴证,会有劳动局盖章;之后劳动合同鉴证办法废止,劳动部门不再盖章。劳动合同法第十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