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路面落石导致交通事故赔偿由谁支付?

一、路面落石导致交通事故赔偿由谁支付?由保险公司赔偿,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在当地机构报案,并在48小时内通知您的承保公司,说明您的保单,出险时间、地点、原因及经过。承保公司一般是要求当地公司代查勘。这时您一定要注意让当地公司按规定程序照相,出具代查勘报告,问清何时、如何转交给承保公司。二、理赔程序1、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3、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有问题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同时自己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作出估价。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损失估计达成一致,就进行下一步流程。4、提交索赔材料。权利虽然被赋予了,但是如果自己不懂得主张的话,那权利很可能就是白费的。所以,当确定了损失以后,被保险人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了。通常,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要提交如保险单、索赔申请等与该起事故有关的单证材料,方便保险公司核实。5、赔款的计算和审核。保险公司审核了被保险人所提交的索赔材料以后,如果真实可靠,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确定具体的赔偿款数额。6、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作出了赔偿决定后,就可以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7、协助追偿。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法律还赋予了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此时,被保险人不能认为反正自己已经获得了赔偿,就拒绝帮助甚至阻碍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情况,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对于意外情况下导致交通事故的,显然是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的,如果保险公司拒不赔偿的,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并要求赔偿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安机关对骗婚行为怎样处理
      公安机关对骗婚行为怎样处理?公安机关对骗婚行为一般按照诈骗罪立案侦查,诈骗彩礼数额较大的就构成诈骗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


·北京市作为一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很多家庭面临购房压力。除了
      北京市作为一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很多家庭面临购房压力。除了保障性住房外,北京市还推出了两限房,这种房子价格相对较低,并且户型方面有限制,一......


·一、男人离婚前的财产准备有哪些?
      一、男人离婚前的财产准备有哪些?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


·在工作中
      在工作中,总会遇到加班的情况,而且有些公司往往加班比正常工作要多。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对于加班人员,要给与三倍或以上的补偿。那么,如果有加班......


·借款人怎么起诉网贷公司,具体流程是什么?
      借款人怎么起诉网贷公司,具体流程是什么?在网络越来越发达的现在,网贷二字也逐渐的走进了人们的视线中,由于贷款方便,审核简单,放款快捷很多人都开......


·职工隐瞒病情入职会被开除吗?
      职工隐瞒病情入职会被开除吗??职工隐瞒病情入职会被开除吗?不应该。因为职工并没有侵犯公司的知情权,职工行为并非欺诈公司,公司无权单方解聘。......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包括哪些?1.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是出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协商,就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


·婚前全款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全款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


·寻衅滋事三个轻微伤一人自首会怎样判刑
      要知道中国只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一切事件都是主张以和为贵,共同建设美好的社会。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寻衅滋事的事件发生,造成了严重的危害。那......


·应诉后法院能否移送管辖?
      应诉后法院能否移送管辖?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


·法律援助免交诉讼费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援助免交诉讼费的情况有哪些?当事人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确有经济困难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