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事实婚姻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

事实婚姻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事实婚姻作为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法制的不断健全及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必将走向灭亡。二、解除条件事实婚姻的解除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事实婚姻当事双方,或一方,对婚姻法,对婚姻登记条例不够重视,不够尊重,所以有条件登记,也不愿意去登记。承认事实婚姻,不等于鼓励不登记。所以,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不应该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否则,要登记何用?有鉴于此,法律对事实婚姻的保护,应当是有限的,以促使那些不愿登记的人,早日登记,以维护婚姻登记制度的权威性。事实婚姻可以自行协商解除,有争议的,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办理结婚证件后,我国的法律对双方的婚姻权益进行保护。解除婚姻关系的,婚姻共同期间的财产按照双方共有,平等的分割这类离婚案件的财产。对分配财产有异议的,应积极的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双规”期间的交待能否认定为自首?
      “双规”是指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党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纪检监察机关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交待问题的一种组织措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在哪里做?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在哪里做?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一般应当到政府机关的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


·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中国刑事方面,犯罪的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的赞人犯罪,是您比较常见的,因此对于单位犯罪的情况,很多人并不是特别地了解,但是实际上关于单位犯......


·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
      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所谓燃气设备,是指生产......


·一、租店面违约找哪个部门起诉?
      一、租店面违约找哪个部门起诉?租店面违约找合同履行所在地的民事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合同履行地......


·信用卡诈骗和盗窃有什么区别?
      盗窃罪和诈骗罪都是利用非法手段将他人或者公共财物占为己有。由于科技的发展,利用网络科技违法犯罪屡见不鲜。很多人不知道信用卡盗窃罪和诈骗罪是不......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填写?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填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实际原因写即可。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


·醉驾不能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醉驾不能立案的条件是什么?如果司机确实构成了醉驾的犯罪行为之后是不可能不立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颁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


·自诉案件立案条件是什么
      自诉案件立案条件是什么刑事案件分为了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其中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管辖,而自诉案件则一般是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那么......


·劳动仲裁立案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立案条件是什么劳动仲裁是仲裁机构根据公司员工与公司产生的实际纠纷受理,立案调查,以维护一方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但您知道么?劳动仲裁也......


·父母再婚财产继承法怎样规定的
      父母再婚财产继承法怎样规定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