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玩忽职守与徇私枉法罪区别

玩忽职守与徇私枉法罪区别1、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区别: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是一般法,二者涵盖所有罪。徇私枉法罪、徇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和徇私不征、少征税款罪属于特别法。2、主观方面不同:玩忽职守罪是过失犯;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徇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和徇私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故意犯。3、犯罪主体不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是一般法,其主体是各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犯罪主体是承担刑诉职责司法工作人员;徇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犯罪主体是承担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司法工作人员;徇私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主体是税收机关工作人员。二、扩展资料:《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四百零一条:徇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四百零四条:徇私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相关的犯罪人员,一旦认定犯罪的,应处以五年至无期的判决。审理的法院按照这类人员的犯罪动机,犯罪后果,造成影响综合进行计算,对着了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处罚。保护我国的国家财产和公民利益不受这类犯罪者的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安徽省历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需要,各地政府有权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了体现公平,使公民的土地在被征收之后,依旧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在征......


·残疾赔偿金起算时间是多久
      残疾赔偿金起算时间是多久1、计算期限一般20年“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一、一审和二审之间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
      一、一审和二审之间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如果一审就已经给出了抚养费的判决,在一审关于抚养费的判决结果生效之后,一审到二审之间就应该支付抚养费。......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鉴定费用谁出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鉴定费用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


·吉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是什么?
      一、吉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是什么?吉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37天补充侦查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一、37天补充侦查是否合乎法律规定?37天补充侦查是不合乎法律规定的,补充侦查中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


·如何认定加班 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加班费
      职场上经常发生加班纠纷,劳动者主张自己加班,用人单位却不承认,那么,如何认定加班呢?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


·离婚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
      在进行离婚诉讼之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对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离婚财产保全。但当事人需要注意,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糖尿病在监狱怎么处理
      看病情,通常都是在看守所或者监狱治疗,实在不行的,才能到医院治疗。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有: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


·组织赌博怎么处罚判刑?
      一、组织赌博怎么处罚判刑赌博行为按情节轻重分两种:一种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行为,相对来说是轻的,是违法行为,一般会被处予15天......


·员工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