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辞退员工就必须给补偿吗?

辞退员工就必须给补偿吗
  
  一、辞退员工就必须给补偿吗
  
  辞退员工需支付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二、辞退补偿给付标准
  
  (一)一般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辞退赔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特殊规定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辞退员工无需支付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一)并非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均需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辞退补偿金即可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如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时、违反劳动规定、不服从劳动单位安排的、对劳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这类劳动在的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劳动补偿。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对这类劳动案件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买房入住后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电梯不运行,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物业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区别是什么?
      在投资理财的时代,因为投资理财发生的诈骗也越来越多,最常见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非法集资诈骗等等,这两种方式损害了资金拥有人投资人的合......


·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怎么算
      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怎么算?月平均工资就是没有扣除时一年的工资除以12个月。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


·一.天津工伤鉴定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天津工伤鉴定补偿标准是多少?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因事业单位的国家公益性质,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权利作出了有别于《劳动合同......


·交通肇事致伤就一定会被判刑吗
      交通肇事致伤就一定会被判刑吗?不一定,除非对方是重伤,一般轻微伤是不会被判刑的。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一、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专利侵权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同,具有侵权方式隐蔽、侵权人数众多、侵权手段复杂等特性......


·检察院批捕的最长时间是多少?
      一、检察院批捕的最长时间是多少?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


·该如何签定离婚协议
      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多数时候会选择协议方式,而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夫妻就离婚事宜作出协商,然后签定离婚协议。不过,您是否知道应该如何签定离......


·企业融资条件是怎样的
      企业融资条件是怎样的?任何企业要保持良好的生产经营状态,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保有持续充裕的资金,有了充足的现金流才能推动生产经营的稳定良性运转......


·北京市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后,具有约束力。而且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违反规定则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在北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