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就必须给补偿吗?
一、辞退员工就必须给补偿吗
辞退员工需支付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二、辞退补偿给付标准
(一)一般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辞退赔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特殊规定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辞退员工无需支付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一)并非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均需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辞退补偿金即可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如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时、违反劳动规定、不服从劳动单位安排的、对劳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这类劳动在的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劳动补偿。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对这类劳动案件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法》中规定诈骗罪多少条
虽然《刑法》中规定了四百多个罪名,但其中常见的罪名,还不就是那么一些,其中就包括了交通肇事罪、盗窃罪、诈骗罪等等。针对不同的罪名,自然规定的......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一、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交通肇事后逃逸”是1997年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增加规定的的加重处罚的情节。实践中,交通肇事后的逃逸......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1、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一)、若分公司有营业......
·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
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对于劳动者来说,遭遇工伤就是一件很不幸的事,但是很多时候,劳动者并不知道自己能得带哪些工伤待遇,这对于劳动者的经济状况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住房开麻将馆合法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住房开麻将馆合法吗?符合程序合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中有关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但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虽然法律规定两岁以下孩子通常由母亲抚养,但是男方就没......
·车祸人伤事故能认全责吗?
车祸人伤事故能认全责吗?车祸人伤事故能认全责,因为认全责当事人需要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这不利于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只签了姓名的借条起诉有用吗?
只签了姓名的借条起诉有用吗?如果借条上只有签名,而借款数额及其它重要内容不全的,则不能当做证据来使用。借条只签名字,如果借条内容齐全就有法律效......
·离婚时如何判定对方为过错方?
离婚时如何判定对方为过错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十六的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过错方给......
·虚假诉讼罪立案管辖是怎样的?
?我们发现,对于刑事案件有些时候是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但有些情况下却是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来侦查,当然甚至会出现军队当中侦查部门处理......